沪力拓离岸金融 增国际竞争力\刘晓春 李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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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上海发展离岸金融不是单纯增加一类金融业务,而是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抓手。
离岸金融,上海已探索多年,其中自贸离岸债、离岸贸易、离岸再保险等业务此前均已提出或试点。近日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新在哪里,又对市场意味着什么?
6月17日举行的2026陆家嘴论坛上,《行动方案》正式对外发布。该方案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亦是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同期公布的六项政策举措之一,是专门面向离岸金融的顶层制度文件。
新在哪?从单点探索到体系化建设
2025年4月,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上海市政府四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即市场俗称的「跨境金融18条」,主要聚焦「便利化」:从提高跨境结算效率、优化汇率避险,到强化融资、加强保险保障,核心是把在岸金融服务做得更顺畅,更好支持企业「走出去」。
一年后,政策关键词换成了「离岸」与「制度」。今次六部门联合印发,在原有四部门基础上新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证监会,这显示离岸金融被提升到更高的统筹层级。
更实质的不同在于:「18条」是在既有框架内优化流程、做「加法」;《行动方案》则给出了清晰的「三步走」时间表,目的是「构建与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
过去零散的离岸探索,被系统地纳入有顶层设计、有路线图、有制度框架的整体——上海离岸金融由此从「单点探索」走向「体系化建设」。
怎么做?「隔离式开放」的方法论
「物理集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12个字回答了「怎么做」:物理集聚,把离岸业务在特定区域(如浦东、临港新片区)集中;主体限定,把服务对象限定在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走出去」企业海外分支、「一带一路」优质企业等;账户隔离,依托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把离岸与在岸资金分账隔离。
总体来看,就是在边界清晰、风险可控的「隔离区」内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做制度压力测试,同时守住在岸稳定。配合「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交易留痕、风险可控」,这是一种典型的「隔离式开放」。这一思路有国际经验可参照:纽约的国际银行设施、东京的离岸市场都体现出「内外分离」的制度特征,即用专门账户或特定市场安排,将离岸业务与本土市场隔开。
须强调的是,上海发展离岸金融并不是再造一个香港,而是立足内地监管框架和产业腹地,围绕「走出去」企业、共建「一带一路」主体和人民币资产配置等需求,开拓离岸金融的增量空间。沪港之间协同发展,依托各自禀赋错位发展、共同创新,把离岸人民币市场的蛋糕做大,合力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水平和中国金融的整体竞争力。
做什么?六大优先试点业务
《行动方案》明确首批六大优先试点业务: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财资中心资金运营、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覆盖贸易、融资、保险、资金管理、外汇、零售六大场景,并为离岸信贷、离岸资管、家族办公室等更高阶业态预留空间。
此外,《行动方案》还专设「数字化应用」:依托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建设和运营数字人民币跨境、离岸和区块链基础设施,稳步推进与境外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数字人民币在离岸业务中的应用。
其中最能说明「体系化」与「制度化」的是自贸离岸债。自贸离岸债并非新事物,最早可追溯至2016年上海市政府发行的首单自贸债,此后发行主体与投资者逐步从自贸区内扩展至境外。2022至2023年前后,受美元融资成本上升、中美利差变化等影响,其作为企业跨境融资渠道之一曾受到市场关注,但快速增长中也暴露出「两头在内」的问题:发行人和认购资金较多来自境内或境内关联主体,未能真正引入境外发行主体和境外资金,偏离了拓宽企业境外融资渠道、吸引境外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的初衷,相关业务随后一度放缓乃至停滞。
2025年以来,人民银行进一步明确发展自贸离岸债,强调遵循「两头在外」原则、对标国际通行规则标准,即发行端在外、资金端也在外。此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机构的香港分行相继发行自贸离岸债,引入境外投资者。「两头在外」四个字,针对的正是过去「两头在内」的问题,也是《行动方案》「高质量发展自贸离岸债」的题中之义。
对市场主体而言,《行动方案》的意义不在于短期内形成大规模离岸市场,而在于释放更清晰的制度信号:上海离岸金融的发展,不再简单复制过去「两头在内」的模式,而是转向真实的境外主体、真实的跨境资金和真实的风险管理需求。对「走出去」企业,财资中心、离岸贸易融资与汇率避险工具是最直接的应用场景;对金融机构,自贸离岸债、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离岸再保险意味着新的产品线与客户边界;对境外投资者,则取决于上海能否形成可交易、可对冲、可定价的人民币资产体系。
时间点?离岸金融制度建设窗口期
《行动方案》出台恰逢一个特殊的时间点。放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大框架下看,发展离岸金融并不是单纯增加一类金融业务,而是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抓手。中央关于支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政策部署,已经明确提出要强化金融开放枢纽门户功能,增强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地位;《行动方案》则把这一战略定位,落实到离岸金融制度建设和具体业务场景之中。
一方面,中国企业的「出海」逻辑已经改变——从被动应对关税壁垒转向主动全球布局,产业链集群式出海,对跨境资金管理、长期限避险、海外投融资的需求已远非传统贸易融资所能覆盖。另一方面,人民币国际化也需要离岸市场承接境外主体的投融资与风险管理需求。
与美国纽约、英国伦敦等成熟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上海当前的重要约束不在于市场规模,而在人民币尚未完全自由兑换。离岸金融恰好提供了「先建立国际化功能、再推进更高水平开放」的现实路径:「跨境支付+离岸市场」——先通过贸易、投资和支付场景让人民币流出去,再在离岸市场完成融资、交易、兑换、避险与配置——正是资本账户有序开放和人民币资产国际化配置的务实选择。
这也正是《行动方案》「制度型开放」总基调的深意:开放的重心,正从商品和要素流动的开放,转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层面的开放。从机制上看,就是在境内开辟一个边界清晰、风险可控的离岸市场空间,使特定主体、特定业务能够按照更接近国际规则的方式开展金融活动,并在风险隔离的前提下,逐步提升上海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价格影响力和资源配置能力。
进一步看,《行动方案》的核心不只是「多开几项离岸业务」,而是要回答一个更基础的问题:在资本账户尚未完全开放的条件下,上海能否先在一个边界清晰的离岸市场里,形成人民币资产「发行─交易─定价─避险─配置」的完整闭环。唯有这一闭环逐步成形,离岸人民币才更有可能从支付与结算货币,进一步成为全球投资者资产负债表中可配置、可交易、可管理的资产。这一闭环通向何方,《行动方案》也给出了清晰指向:到2030年末,要「有力支持打造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功能和风险管理功能」。
总结:蓝图既定 落地为要
真正决定上海离岸金融能否从制度框架走向市场功能的,将是后续配套细则和市场培育:离岸金融立法、跨境数据流动规则衔接、长期限风险管理工具供给、税收确定性与营商环境竞争力,每一项都关系到离岸市场能否真正形成可持续的交易、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我们也将会延续多年的研究,持续贡献基于调研与数据的分析。
毕竟,上海要回答的不只是「如何开放」,更是「如何在开放中行稳致远」。
(刘晓春为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李溦为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