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制定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将于4月10日起正式施行,新规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等价格歧视行为,为平台经济划定价格行为红线。
专家表示,新规的实施,为普通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降低了门槛,消费者不需要再证明互联网平台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仅需要证明自己不知情以及互联网平台针对同类商品或服务存在价格差异,即可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
“大数据杀熟”指同一商品或服务中,平台利用数据分析对老客户实施差异化定价,导致其价格高于新客户的现象,属于价格歧视行为。
此次实施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有效期5年,旨在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新规明确,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杀熟”问题,新规作出刚性约束。此前,有消费者反映在携程等平台预订同一航班、同一酒店,老用户价格反而高于新用户;还有用户在短时间内反复查询某商品价格,系统便自动上调价格;另有用户发现开通平台会员后,部分商品价格不降反升。上述新规实施后,这些利用用户数据画像进行差异化定价的行为,都将被明确禁止。
在规范价格标示方面,新规要求平台及商家必须明码标价,详细标示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计价单位及运费等附加费用。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时,需在页面显着位置公示促销规则、活动期限、适用范围等信息,真实标明折价、减价基准。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以显着方式标明计算的具体办法。
规范自动续费等服务
新规还严格规范了自动续费、免密支付等服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应以显着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采取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的,每次扣款前须以显着方式提前通知消费者扣款时间、金额及取消途径,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
在保障经营者权益方面,新规明确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促销,不得限制其在不同平台自主定价,不得强制开通自动跟价系统等,以保障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平台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需提前公示并征求意见。
同时,新规还严格规范价格竞争行为,禁止平台及商家为排挤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特别是在突发事件期间销售应急物资时,需保持价格合理,不得大幅度提价或不合理提高运输费用。
为确保这份新规落地见效,上述三部门在9日召开的互联网平台价格合规指导会上,通报部分平台企业存在的价格合规问题,要求平台企业立即整改、举一反三。会议强调,平台企业要切实规范补贴行为,坚决遏制恶性价格竞争,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补贴金额和力度;要充分尊重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严禁干预定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