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东方酒业“天齐坊”60度原酒检出纽甜 复检仍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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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安徽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36期),其中提到亳州市东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方酒业”)生产的一款原酒产品在监督抽检中检出纽甜,复检后不合格结论维持。
据了解,涉事产品为“天齐坊”60度原酒,生产日期2024年3月26日,规格1000ml/瓶、酒精度60%vol,经检测纽甜检出值0.000168g/kg,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白酒类别中纽甜为不得使用添加剂,该批次产品判定不合格。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关于东方酒业的通报信息为复检结果。本次涉事产品标注为60度原酒,属于白酒基酒,多用于后续勾调生产成品白酒。据安徽市场监管局信息,纽甜是人工合成高倍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纽甜在白酒中不得使用。白酒中检出纽甜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掩盖劣质基酒苦涩、杂味而人为添加,也可能是原料带入。

中国酒业独立评论人肖竹青直言,基酒流通现在是白酒质量监管最薄弱的一环。短板主要有三点:第一,基酒属于工业中间品,过去很多交易默认只看酒精度、感官、总酸总酯,甜味剂不属于基酒交易必检项目,买卖双方很少主动送检纽甜、甜蜜素等添加剂;第二,基酒流通链条分散,亳州、泸州、宜宾、仁怀这些基酒集散地,大量中小酒厂、中间商私下调拨,小批量流转,监管抽样很难全覆盖;第三,检测成本和时效约束,中小酒企采购基酒,如果每一批都全套筛查添加剂,时间和费用成本高,很多企业选择省略。
除纽甜外,甜蜜素、安赛蜜、三氯蔗糖、糖精钠等常见人工甜味剂,同样被GB2760规定白酒不得使用。
据肖竹青介绍,首先要厘清一个行业常识,固态法白酒、固态原酒国家标准里,不允许添加纽甜、安赛蜜、三氯蔗糖这类人工甜味剂。
肖竹青进一步表示,60度原酒,本质是酿酒发酵蒸馏出来的半成品基酒,消费者认知里的纯粮原酒,风味来自粮食发酵、蒸馏和陶坛陈化带来的自然甜润感,而不是人工甜味剂。酒厂(在酒水中)添加纽甜,目的大多是掩盖发酵、蒸馏环节产生的邪杂味、窖味、霉味或者基酒等级不足的缺陷,用低成本方式“修饰口感”。这种行为会直接误导消费者。很多买家、中小酒企、散酒客户买这类原酒,默认它是纯粮发酵自然风味,后续拿它勾调成品酒、对外售卖“纯粮酒”,相当于把人工添加的甜味层层传导下去。
“长期来看,会扰乱大众对纯粮白酒风味的认知,劣币驱逐良币,老老实实靠工艺、靠陈化优化酒体的正规酒厂反而丧失价格优势。”肖竹青直言。
但是,在国内多地市场监管部门过往抽检中,也曾出现白酒检出纽甜并被通报的案例。据长江商报、中国青年网等媒体报道,2016年,一贯宣称健康生态的青青稞酒,旗下两款产品最近被国家食药监部门检出违规添加纽甜。天眼查信息显示,同年10月,北京七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经抽样检验,纽甜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肖竹青认为,这次亳州东方酒业原酒检出纽甜事件,重点不在于纽甜本身有毒。纽甜在别的食品里可以合法添加,但固态白酒、固态原酒是严禁添加人工甜味剂的。酒厂加甜味剂,大多是掩盖酒体杂味,会误导大家对纯粮原酒风味的认知。现在基酒流通链条监管有明显短板,基酒买卖很少常规筛查甜味剂。它的健康风险有限,真正的风险是超范围使用添加剂、品质欺诈。这件事也提醒行业,上游基酒环节的质量管控,必须补齐检测和合同约束的短板。
在肖竹青看来,想要规范,要多方发力:一是市场监管层面,把纽甜等人工甜味剂纳入固态基酒抽检常态化指标;二是推动基酒交易合同标准化,在购销合同里明确约定“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约定复检、赔付条款;三是行业协会引导集散地建立公共检测平台,降低中小买家检测门槛;四是下游成品酒企业要建立入库基酒自检筛查机制,守住入口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