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牛山/诺奖作家的癖好\乔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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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文学奖今天将公布。像马克·吐温喜欢窝在床上写作、席勒习惯在书桌抽屉里放一堆放坏的苹果来刺激灵感一样,此前已产生的一百二十二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里,不少人有这样或那样的癖好。
海明威在一九五四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只用很少的标点符号和大写字母,并习惯面对齐胸高的打字机和读写板站着写作,当一页完成,就把纸反过来,页面朝下夹在纸夹板里。海明威还会把每天的工作进程记录在一张大表格上,上面的数字代表每天产出的文字量。
一九七一年获得诺奖的聂鲁达,一根手指曾经骨折,几个月不能用打字机,这让他回到了年轻时用笔写作的传统,当手指好了,却发现用笔写出的诗歌更敏感,可塑性更强。法国作家西蒙一九八五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他不仅爱用铅笔,还喜欢会用彩色铅笔在手稿上标记不同的颜色,给每个主题和人物都赋予一种颜色,以便追踪每条叙事线。
有些作家如卡夫卡习惯在深夜和凌晨写作,一九八二年获得诺奖的马尔克斯则喜欢在白天工作,基本上是早晨九点到下午两点,他曾试着下午工作,但发现下午写出来的东西常需返工。二○一三年获得诺奖的门罗,写作从早上八点钟开始,上午十一点左右结束,她还有「强迫症」,如果知道在某天要去别的地方,会尽力在之前多写几页,以达到平均每天定量的写作页数。
一九五八年的诺奖得主帕斯捷尔纳克和二○一七年的诺奖得主石黑一雄,都不喜欢被外界干扰。帕斯捷尔纳克在门上钉一张纸条,上面写「我在工作。我不见任何人,请走开」。石黑一雄则在下午四点之前,尽量不让自己碰电子邮件和电话。
帕慕克于二○○六年获诺奖,他不喜欢在家里写作,认为家庭的琐事会伤害想像力,因此一直都在家之外另置一间办公室用来写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