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观察/港拓航运保险 宜将优势变胜势\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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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香港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提升全球服务水平,首先要讲清楚一个基本判断:香港有没有条件做,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是能不能把条件变成市场。
近期围绕红海、苏伊士、沙特港口、战争风险、替代航次、停租争议等问题,市场上出现了不少非常现实的博弈。表面上争的是一条船该不该走、一个港该不该进、一笔费用该由谁承担;往深里看,争的其实是同一件事:当风险突然上升时,谁有能力继续提供稳定、可信、可执行的保障安排。
说到底,航运从来不只是运输业,也是保险业、规则业和信任业。在这方面,香港当然有优势,而且是其他航运城市难以复制的结构性优势。
第一个优势是普通法体系。今日国际市场上大量通行的保单条款、责任分配方式、理赔争议处理逻辑,都是在普通法框架下发展出来的。香港保留普通法,意味着国际市场参与者在这里处理保险业务时,不需要重新适应另一套完全不同的合同解释和裁判逻辑。保单怎么解释、责任怎么认定、争议怎么解决、裁决怎么执行,市场都有较成熟的预期。对保险行业来说,这种可预期性不是附属品,而是核心竞争力。
这也是为什么在航运保险这个领域,香港与上海之间并不是简单的「此消彼长」。上海有规模、有腹地、有政策资源,但在大陆法框架下,很难直接复制普通法市场多年积累下来的制度信用。这不是谁优谁劣的问题,而是制度路径不同。
第二个优势是资金自由流动。航运保险本质上是全球化的金融业务,保费跨境收取,赔款跨境支付,再保险全球分保。特别是战争险、政治风险险和巨灾险。一旦出险,金额大、节奏快,对资金流动效率要求极高。很多时候,市场最关心的并不是原则上谁愿意承担风险,而是额外保费能不能及时安排、再保险能不能接上、赔付能不能落地、相关信用支持能不能持续。风险并不只是安全问题,更是资金问题、流动性问题和制度承接问题。
香港作为自由港,资金进出便利,港元与美元联系汇率制度稳定,这些都是国际保险资本极为看重的条件。说得直白一点,很多机构愿意把资金、平台和业务放在香港,并不是因为一句「国际金融中心」,而是因为这里的钱放得进来,也赔得出去。
但须说清楚的是,上述优势只是入场券,不是胜出券。有制度优势,不等于市场自然会来;有政策支持,也不等于业务自然会留下。香港航运保险能不能真正做起来,接下来要面对的,是三个比口号更现实的问题。
建立市场信心 培育生态人才
第一个问题关于市场信心。普通法的价值,不只在于规则存在,更在于市场是否继续相信这套制度开放、中立、稳定、可预期。近年一些国际市场参与者在争议解决安排上更倾向新加坡,并不是香港的法律制度出了问题,而是部分外资对香港市场中立性形成了失真的印象。市场往往不是按事实行动,很多时候先按感觉行动。信心建立得慢,受损却很快。
第二个问题关于生态和人才。航运保险不是一块牌照、一家公司就能撑起来的生意。它背后是一整套专业生态:承保、分保、理赔、公估、海损理算、海事法律、船级支持、事故调查,一个环节都不能少。香港的问题是,金融业太强,最优秀的人才往往先流向投行、资管和私募,航运保险这种专业门槛高、培养周期长、业务波动大的行业,对年轻人的吸引力并不天然占优。没有足够业务量,人才练不出来;没有成熟人才,业务又做不大。
第三个问题关于发展节奏。现在谈香港航运保险,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太心急。仿佛有了普通法、有了资金自由,就应该很快做成一个全面对标伦敦的市场。但航运保险不是靠速度取胜的行业,它靠的是信用、记录、经验和长期关系。
这个行业最忌讳的不是慢,而是虚。规模可以包装,交易量可以冲高,但市场信任、理赔口碑和争议处理能力装不出来,也急不出来。真正困难的从来不是在安全时期承保一张保单,而是在局势骤变、航次改道、港口风险上升、船东与租家立场分化、保险人趋于审慎时,仍然能否提供可操作、可定价、可履行、可理赔、也可争议解决的完整安排。谁能提供这种完整安排,谁才真正掌握高端航运服务的话语权。
所以,香港更现实的路径,不是急着讲「替代」,而是先把自己最有把握的部分做深。先把与内地风险最相关的航运保险和争议解决能力沉淀下来,再逐步向更广的国际市场扩展。先做实,再做大。这条路看起来慢,但对航运保险来说,慢一点,反而更快。
说到底,香港发展航运保险,最大的资本不是口号,而是制度;最大的挑战也不是竞争对手,而是自己能不能把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市场信任、专业生态和长期业务。
(作者为海问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国际航运公会中国办事处首席代表、特首政策组专家组成员、海运港口发展局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