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现房销售 提升购房信心
- 字号
- 放大
- 标准
【大公报讯】记者王珏北京报道: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8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部署各地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要求各地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对《大公报》指出,推行现房销售是对「十五五」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要求的常态落实,有助于防范烂尾楼风险、防止房企金融风险蔓延,提升购房者入市信心,并倒逼开发商应加强对市场的研判,精准定位客户需求,打造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好房子」。
严跃进表示,此前,期房销售模式已在内地实行了30多年,在减轻房企资金压力、促进房屋市场活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2022年部分房企爆雷现象的出现,关于期房的交易风险愈来愈受关注。
规范预售 主体结构完成封顶
《通知》规定,各地要完善商品住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住房预售条件。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购房人支付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通知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等按原有政策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