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私募资产 证监要求增透明度

2026-09-04 05:15:35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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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为提高私募市场投资风险透明度,证监会向业界发出通函,规定认可基金直接及间接投资私募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NAV)50%或以上,即归类为「复杂产品」,经销商须确保产品对投资者合适。

证监会指出,私募资产流动性低、估值困难、监管较少,违约风险偏高。部分基金透过商业发展公司(BDC)、担保贷款凭证(CLO)或衍生工具间接涉足私募市场,以提升收益,惟散户未必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私募资产占五成列复杂产品

通函明确要求,基金经理须在销售文件中,清晰披露私募资产所占NAV比例、资产性质(包括CLO最低信贷评级)及关键风险。

证监会强调,私募资产直接及间接投资总额达NAV 50%或以上,即视为复杂产品,经销商须确保合适性。

通函点名常见的间接投资方式:部分标榜「高收益」或「多元资产配置」的零售基金,名义上未直接投资未上市公司,实则透过购买CLO间接获取私募信贷收益。底层资产为企业向银行或私募基金借入的杠杆贷款,此类贷款不公开发行、无公开评级、流动性极低。

业内人士解释,投行将数百笔底层私募贷款打包放入特殊目的载体(SPV),重组分层后发行成可交易证券,即为CLO。CLO本身虽有报价,底层贷款却无市价,一旦市况逆转,价值可断崖式下跌。

市场上不少包含CLO或私募贷款的ETF,以「杠杆贷款ETF」、「多重资产收益ETF」等名称包装,标榜捕捉环球高息机会,实质是为维持高派息率而配置大量CLO。散户误以为购入普通债券,却承受结构化私募信贷的隐蔽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