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未盈利企业上市 宜紧不宜松\曹中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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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场有传闻称,A股未盈利企业IPO申报全面收紧。这一消息也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未盈利企业IPO,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资本市场进步的表现。但是,由于是未盈利企业,到底哪些方面的监管需要收紧呢?
中国资本市场从诞生至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是不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的。比如旧版《证券法》明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必须满足「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的条件。该条款直接将未盈利、无法证明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排除在公开发行新股的范围之外,从源头阻断了未盈利企业通过IPO登陆A股的可能。
2019年对《证券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证券法》删除了「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等硬性规定,客观上为未盈利企业在A股上市打开了制度空间。
该年科创板的设立,为未盈利企业提供了上市地。其时科创板共设置了五套标准,除了第一套标准规定「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对于企业盈利有明确要求外,第二套至第五套,对于企业是否盈利,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也就意味着,盈利企业可能参照第二至第五套标准上市,未盈利企业也可参照上述标准上市。
未盈利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可以说历经了三个阶段。一是2019至2022年,累计有54家未盈利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二是2023年8月27日,为促进投融资动态平衡,中国证监会发布系列政策,其中之一即为收紧IPO节奏。此后,只有极少数未盈利企业完成上市。三是2025年6月科创板「1+6」改革正式重启第五套标准后,已有10家未盈利企业完成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科创板所有未盈利上市的企业中,仍然有46家企业未实现盈利。
除了科创板外,创业板也有未盈利上市的企业,但只有大普微1家。也就是说,目前未盈利就上市的企业,还有47家企业目前没有实现盈利。
未盈利企业上市是否会收紧,并没有来自监管部门的明确表态。而且,既然科创板和创业板都对未盈利企业上市打开了大门,这道门显然不可能轻易被关上。只不过,对于未盈利企业上市,除了科创板与创业板的上市标准外,还应该具备其他方面的条件。比如企业质地较好,产品有市场、有前景,有明确的商业变现路径与业绩改善预期,而不仅仅只是符合相关上市标准的未盈利企业。
减持条件同样需收紧
个人以为,对于未盈利企业,除了上市条件应进一步收紧外,企业上市后,对于其减持条件也应进一步收紧。
目前科创板对于未盈利企业的减持,适用差异化减持规则。控股股东、实控人上市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不得减持。若3年届满仍未盈利,股份继续锁定直至盈利;盈利后,第4、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对于董监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首发股份需要锁定期满后才能减持。至于其他非特定股东,首发前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不受未盈利状态的额外限制。该规定实际上也为股权投资资金、风险投资资金的退出创造了条件,这些资金当初的投入,就是为了今后的退出。
但个人以为,科创板为未盈利企业上市提供了土壤,但未盈利企业上市后,能否回报其股东,显然又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目前A股市场倡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回报股东,科创板公司如果未实现盈利,是不可能通过现金分红的方式回报股东的。而在未盈利企业无法现金分红回报股东的同时,放任首发股份减持,个人以为值得商榷。
未盈利就可上市,资本市场本身为这些企业打开了一扇门,那么关上减持这扇窗同样有必要。
未盈利时放任首发股份减持,对于二级市场投资者而言并不公平。而且,其减持也会对股价产生压力,进而损害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更需要注意的是,不限制首发股份减持,也会激发更多未盈利企业上市的冲动,不仅给市场资金面带来压力,也有可能让某些浑水摸鱼者混进市场。
(作者为独立财经撰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