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就宏福苑工程提259项检控

2026-09-10 05:15:45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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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张腾报道:屋宇署昨日就大埔宏福苑火灾所涉大型楼宇维修工程,向工程总承建商「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顾问公司「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和四名相关公司的董事与人员,按《建筑物条例》提出合共259项检控。劳工处亦于昨日就宏福苑大火向相关持责者,包括承建商、工程顾问及个别人士,就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下的「一般责任」条文提出共25项检控。

宏业与鸿毅董事等4人被检控

屋宇署表示,大埔宏福苑火灾发生后,屋宇署与房屋局独立审查组全力调查涉事大维修工程。屋宇署就独立审查组调查所得的违规事宜,在征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后,按《建筑物条例》向「宏业」、「鸿毅」、「宏业」的两名董事侯华建和何建业、「鸿毅」董事黄侠然、「鸿毅」聘用的注册检验人员吴跃提出检控。

屋宇署称,控罪包括涉嫌准许或授权在进行建筑工程时使用欠妥的或不符合《建筑物条例》条文的物料、准许或授权进行建筑工程而检验或工程进行方式导致有人受伤及财产损毁、没有妥善监督修葺工程等。

屋宇署表示,该署和房屋局独立审查组调查显示,吴跃没有妥善监督订明修葺及没有确保该建筑物安全或已被确保安全。「宏业」及「鸿毅」工程进行期间,涉嫌准许或授权使用非阻燃的棚网及帆布,以及非阻燃的发泡胶板遮挡窗户、工程期间移除楼梯走火通道的窗户,开设俗称「生口」的开口,并以非阻燃物料作掩盖,令火势迅速蔓延,并严重阻碍居民逃生,最终导致168人死亡及79人受伤。

劳工处:严厉执法以保障雇员

「宏业」于今年初通知屋宇署,不再担任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屋宇署表示,今年2月已将「宏业」从名册除名,但除名并不会免除该公司及相关人士在《建筑物条例》下的刑事及其他法律责任。不论涉事注册建筑专业人士是否被法庭定罪,该署亦会将个案转介相关专业人士纪律委员会,考虑纪律处分。

劳工处表示,宏福苑大火导致5名工程承建商人员遇难,经征询律政司意见后,向包括承建商、工程顾问及个别人士在内的相关持责者,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循公诉程序,就违反该条例下的「一般责任」条文提出检控。劳工处发言人强调,绝不容忍违反职业安全及健康法例的行为,定必严厉执法,以保障雇员的职安健。

屋宇署再次提醒承建商和相关建筑工程人士,必须按照《建筑物条例》及其附属规例、相关作业守则妥善监督验楼和建筑工程,确保所用物料妥当和安全地进行工程。

屋宇署表示,大火后即时加强规管、巡查及执法,包括发出《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规定棚网上架前须取得认可阻燃测试报告,并进行抽查;向所有注册承建商及注册专业人士发出通告函件,要求注意并遵从消防安全要求,包括铺设符合认可标准的阻燃棚网、不得遮盖窗户及不得铺设可燃物料;启动特别行动,巡查全港约400个大维修项目的棚网及消防安全措施。

屋宇署表示,已落实每半年至少一次突击巡查所有大型楼宇维修工程地盘。发展局拟于今年年底向立法会提交《建筑物条例》修订草案,提升对大型楼宇维修工程的规管和罚则,并收紧对建筑专业人士及承建商的注册和纪律处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