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新规划碇泊处 推动绿色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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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特区政府昨日刊宪,建议修订《领港条例》、《入境条例》、《危险品条例》、《船舶及港口管制条例》及《商船(本地船只)条例》,以确保包括碇泊处在内的港口设施及相关安排,能满足全球绿色航运趋势下日益增加的绿色船用燃料加注服务需求。拟议法例修订将于10月7日提交立法会,按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处理。
将可用海域大增至2877公顷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表示,建议的法例修订包括重新规划碇泊处,将可用海域面积由现时的645公顷大幅增至2877公顷,以提供更多海域空间便利绿色船用燃料加注作业,亦会就政府系泊浮标引入更便利的收费模式。有关修订将为日后来港加注绿色船用燃料的船舶提供更多便利,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绿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地位。
是次法例修订建议涵盖重新规划及优化碇泊处与港口设施布局,包括设立7个新的碇泊处、调整8个碇泊处的边界、把3个危险品碇泊处或服务碇泊处改为多用途碇泊处、撤销2个现有碇泊处、把2条现时的推荐分道航行制改为法定分道航行制,以及为政府系泊浮标引入更便利业界的收费模式,以确保香港港口具备足够海域空间应付绿色船用燃料加注服务的需求。同时,建议撤销位于住宅区附近的1个危险品碇泊处及1个指定供给燃料区,以尽量减少对附近社区的潜在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