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规管/核数师予「无法表示意见」个案增 有企业持续14年 港加强财报规范 披露欠佳研须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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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会财局及港交所昨日发表联合声明,指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获核数师发出「无法表示意见」的个案日益增加,最极端个案更持续长达14年。监管机构提醒,上市发行人管理层、审核委员会及核数师应采取行动及作出披露;并强调将继续密切监察有关情况,若发现失当行为或违规情况,将采取适当的监管、纪律处分或执法行动。
若有关情况未见显著改善,港交所将考虑按需要修订《上市规则》,包括规定财务报表载有仅因持续经营问题而发出之「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发行人须停牌。\大公报记者 李乐儿
联合声明中披露,自2019年修订有关上市发行人财务报表载有「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停牌规定以来,仅因持续经营问题而发出之「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发行人数目大幅上升,由修订前2017年的12家增至2025年的95家,当中65家的「无法表示意见」已持续超过一年,最极端个案更长达14年。
联合声明强调,应对这些问题是财务汇报生态圈各方的共同责任。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蔡凤仪表示,所有相关人士必须共同承担责任,积极应对持续经营问题,包括及早采取行动、严格审视各项假设,以及作出具透明度和有实质意义的披露。这份联合声明明确指出,对有关问题置之不理或缺乏充分审视,均不可接受。
影响市场质素及投资者信心
会财局政策、注册及监督部主管黄筱晶指出,这份联合声明凸显上市发行人的管理层、审核委员会及核数师在维持香港资本市场信心方面各自担当的重要角色。各方须共同把关。核数师须履行其应有职责,执行高质素审计,为所发表的审计意见提供充分基础,并在核数师报告中清楚说明除持续经营事项外,任何可能导致发表保留审计意见的事项。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旋强调,即使财务报表仅因持续经营问题而载有「无法表示意见」,亦可能严重影响市场质素及投资者信心。为维护金融市场诚信,上市发行人必须正视相关根本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及时、透明地披露进展,向投资者作出充分交代。审核委员会亦应独立而严谨地监督管理层履行责任。
罗兵咸永道资本市场服务主管合伙人黄金钱表示,罗兵咸认同上市公司在持续经营出现问题时,应更清晰地披露持续经营评估的假设和理据,就问题所作出的补救措施,并适时交代相关进展情况和细节。他认为,有关修订,可增加投资者对香港资本市场的信心,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分析:模棱两可免得罪客户
聂博威环球证券金融首席分析师聂振邦分析指,核数师给予「无法表示意见」,证明对上市文件的财务资料的看法有保留,既非完全通过审计予以「无保留意见」;又不想予以「保留意见」,避免得罪潜在上市公司,于是予以模棱两可的「无法表示意见」。他直言,核数师此举明显是想明哲保身,而「无法表示意见」的潜在上市公司数目日增,将会大大影响新股质素,自然引起监管机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