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购房贷款贴息的三重金融意义\莫开伟

2026-10-09 05:15:59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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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财政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自10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新购首套住房商业贷款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暂定1年。这是中央财政首次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贴息,对购房刚需族有重大利好作用,可降低月供负担,发挥稳定房地产市场、带动消费,实现「惠民生」与「稳市场」的多重作用。事实上,三部门发布《通知》有三大深刻金融深意。

第一,中央财政首次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贴息,实则是中国在住房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方式的一次重要探索。当前楼市处于低迷状态,通过购房贴息,可直接减轻刚需者的家庭财务负担,激活刚需购房需求,为后续居民置换住房及改善性购房需求提供「引火线」,畅通楼市内循环。而且,数据显示,2026年1至8月中国个人按揭贷款按年下降22.4%,反映居民信贷意愿偏弱。由此,需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带动信贷投放,促进居民住房贷款规模有所增长,从而为稳定预期、促使经济增长,以及扩大居民住房消费起到有效推动作用。

第二,从长远看,能充分减轻居民负担和释放消费潜能。《通知》规定购首套建筑面积在120平米或以下的住房在贴息范围之内,主要面向购房刚需人群,充分体现中国购房政策的普惠原则。同时,对所购住房价格在150万元或以下(人民币,下同)给予贴息,将贴息范围控制在「刚需房」而非「改善房」,既体现财政贴息的救助功能,又能有效抑制财政资金流向改善性购房,避免财政资金的无效耗损,真正发挥财政资金的普惠功能。可见,通过对房屋总价、房屋面积、贷款类别等作出界定,尽可能精准地惠及目标群体,有效释放刚需购房需求,打破楼市销售疲软格局。

降居民负担 刺激消费

而且,新发放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5年的贴息支持,单户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达100万元,按最新LPR利率3%计息,5年可累计节省贷款利息约4.73万元。显然,与以往购房补贴多为1万至3万元相比,此次财政贴息力度明显更大,且资金更多由中央承担,与地方购房补贴存在差异,有助于缓解地方财政支持压力。可见,贴息降低刚需家庭月供,本质是为居民减负,使得居民能腾出资金用于其他消费,有助于稳消费、稳预期。

第三,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协同功能,既减轻银行单方贷款降息压力和信贷风险,保护银行利润,又能极大地调动银行发放居民购房贷款的积极性。《通知》规定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分别按照90%、10%承担;中央财政挑大头,既能确保贷款贴息足额到位,又能减轻地方财政压力、避免贴息难到位现象发生。尤其,财政5年贴息,贴息率较高;则用「财政贴息」替代「银行降息」,可避免挤压银行利润空间。最为重要的是,它通过「首套、120平米、150万元」三重门槛,将财政资金定向输送给三四线城市和县域的刚需群体,避免「大水漫灌」,是财政定向发力与货币结构性配合的组合拳。很明显,财政支持楼市已改变了传统模式,政策支持方向由过去侧重于供给端如保交楼、收储存量房进一步向需求端延伸。

然而,严格实施购房贴息政策,应重点防范资格审核漏洞、资金安全风险和还款能力错配,并处理好政策执行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一要严防「阴阳合同」和套取骗补。在面积和价格双重限制下,可能诱发拆分合同、虚报面积、签订「阴阳合同」、高评高贷等规避行为;发现通过违规操作套取骗取贴息的,将收回贴息资金;与客户合谋违规操作的银行,监管部门应严格追责,情节严重者不得继续经办业务,并实施行政与经济双处罚。二要警惕「内卷式」竞争。银行机构应在服务效率和综合金融服务上开展竞争,合条件的优质刚需客户有限,严禁银行在贴息基础上再叠加额外利率优惠盲目争抢优质刚需客户,真正发挥政策缓解银行净息差压力的作用。三要防范外部诈骗。银行办理贴息不能委托任何第三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要提醒购房者防范不法分子以「代办贴息」、「包批」等名义实施的诈骗。加大财政与金融监管部门协同监管力度,经办银行负责贴息资格审核;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并做好预算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做好房地产信贷管理;央行省级分行与省级财政部门共享政策执行情况;并建立联合抽查机制,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适时组织联合抽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政策效果。四要做好购房贴息政策宣传。让购房刚需族懂得贴息是阶段性福利,不是终身利率优惠,既根据自身还款能力贷款购房,不应单纯为了补贴而购买有硬伤或配套差的房源,应关注地段、配套和交付安全等根本因素,确保不增加家庭财务负担。

(作者为知名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