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施加特定条件 打击IPO相关失当行为
- 字号
- 放大
- 标准

【大公报讯】证监会昨发表《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修订建议的咨询总结,将加强《规则》下具针对性的工具,以处理首次公开招股个案及上市后事宜,借以提升香港上市市场的监管效率及投资者保障。
有关修订仍须完成立法程序,预期明年第一季生效。证监会表示,去年3月28日就修改《证券市场上市规则》展开公众咨询,咨询期于同年5月23日结束,合共收到16份意见书,来自业界组织、律师事务所及专业团体等。由于市场普遍支持建议,证监会决定在考虑回应者意见后,对部分条文作出澄清和轻微修改,再推进实施。
简化复牌程序 提高效率
根据修订安排,证监会可对上市申请人施加条件,相关要求在企业完成上市后,仍可持续适用,借此处理上市申请过程中发现、需要持续跟进的披露问题。对已上市的发行人,证监会亦可施加上市后条件,要求企业改善资料披露,而不必在所有情况下即时采取停牌措施。监管机构同时拟简化恢复交易的程序,提高处理相关个案的效率。
另一项改革是引入独立覆核机制,将证监会按照《证券市场上市规则》作出的更多决定纳入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的覆核范围,包括施加条件、暂停交易及恢复交易等决定,让受影响人士可寻求独立审视,提升监管程序的透明度及公正性。
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蔡凤仪表示,市场对优化措施的广泛支持,显示各方重视维持香港上市市场的质素和韧性。新的监管工具将更具针对性及相称性,协助证监会在新兴风险损害市场前及早应对,维护市场廉洁稳健,并支持高质量发展。
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会长陈志华表示,业界普遍对修订表示支持,惟仍担心部分中小型企业会增加「不成比例」的负担。他期望日后能提升整个执行程序的透明度,相信只要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将获更多业界人士及企业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