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科瞭望/跨境创科合作 须有四大共识\陈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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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创科合作,最难做到的是共同解题。两地不缺人才、资金、技术与应用场景,但回到一项具体产业或民生难题,往往仍由单一企业或初创逐案承接。团队要先成立公司、筹集资金、开发产品,再寻找市场验证,周期长、成本高;同一问题又可能由多方重复开发,资源分散、成果碎片化。更可惜的是,许多有解题能力的工程师、研究员、医护、教师及行业专家,未必想辞职创业、融资或经营公司,因而被留在制度入口之外。
香港首个五年规划提出,将以河套香港园区为重心,与深圳实现「合作研发、协同转化、共享发展」。这个方向值得肯定。笔者提出把跨境合作做成一套可运行的共同解题机制:以「共题、共资、共数、共责」,把分散能力编排成可持续的解决力。
共题:先把问题说清楚
第一是建立跨境「问题库」或「难题库」。不少创科计划由供应方先提出技术,再寻找应用场景,容易变成「拿着锤子找钉子」。问题库应由政府、医院、大学、企业与社区提出真实痛点,例如跨境物流如何缩短查验与交接时间、长者如何更安全使用数码服务、低碳设备如何在不同场景验证效能。每一道题都要列明问题持有人、可用资源、交付边界、评估方法和采用路径,让解题者知道成功不是做出一个演示,而是达到可验证的结果。
题目公开后,参与者毋须先有公司名片。大学团队、专业人士、企业内部创新小组,以至深港两地临时组成的跨界团队,都可以直接对题下手,以扩大解题者入口;成熟方案若需要产品化和规模交付,仍可与企业合作或衍生成新公司。制度不应只问「谁创业」,更要问「谁能解题」。
共资:一同支付解题成本
第二是两地共同出资,并分设「执行池」与「成果池」。执行池支付调研、原型、测试和合规等必要开支,避免只有资源充足者才能参与;成果池则按成效发放奖励、后续订单或采用机会,让解题者直接分享价值。
共资不是两地各付各的,而要共同定题、共同审批、按里程碑拨款。资金应跟题目和成果走,而不是跟机构名气走。能否取得下一阶段资源,要看测试数据、用户反馈及实际改善,不看简报有多漂亮。这样才能减少重复投入,把公帑由「支持一个机构」转为「买到一个可验证结果」。
共数:资料流动须有边界
第三是共同打通资料。许多跨境项目不是技术做不到,而是资料拿不到、格式不相通、权限说不清。笔者主张以题目作最小治理单位:只开放解题所需的最少资料,预先约定用途、期限、接口、储存安排、匿名化要求、操作留痕和销毁方式。资料不应一次过交给团队,而要在受控环境按权限使用;谁看过、做过什么、产生什么结果,都应可审计、可追踪。
「共数」不等于无边界流通,更不是以创新之名降低安全要求。恰恰相反,只有把合规条件写进题目,解决方案才可由一开始便符合两地制度,而不是完成研发后才发现不能落地。香港可发挥普通法、数据治理和专业服务优势,深圳则有产业场景与工程能力,双方建立可信接口,正是由「超级联系人」走向「超级增值人」的实践。
共责:失败也要共同面对
第四是共同承担责任。很多合作只写成功后如何宣传,没有写失败时谁负责、何时退出、如何保存经验。真正合作必须事前约定风险分摊、知识产权、采购安排、退出条款和失败复盘。题目提出方要为需求是否清晰、资料是否可用负责;解题团队要为技术质量和风险披露负责;资助及评审机构则要为里程碑和停止决定负责。不能成功时各领功,失败时各自切割。
创新本来有风险,制度要区分诚实试错与疏忽失责。项目未达标,只要过程合规、资料完整,便应把原因、测试和可重用成果回流问题库,让下一队不用由零开始。失败若能减少下一次重复投入,同样创造公共价值。
完善制度 保障成果
最容易令机制走样的,是题目有人发布、项目有人资助,成果却无人采用。因此,每道题启动前都要确定「落地持有人」:哪个部门或机构负责提供场景、验收成果,并在达标后启动采购、授权或规模化。没有采用承诺的难题库,最后只会变成另一个创科比赛。
这套机制可先由少数跨境题目试行,每题只设一个共同治理小组、一套评估标准和一名端到端负责人,完成后公布非敏感结果,包括所需时间、成本、成果为何采用或停止。
衡量合作的KPI,不应是签了多少备忘录、办了多少活动,而是有多少难题被解决、多少成果被采用、多少重复投入被避免。
大湾区从来不缺创意,也不缺能力,缺的是变成共同成果的制度。共题让人才找到入口,共资让解题不中断,共数让方案可以验证,共责让合作形成闭环。跨境合作真正要跨越的,不只是地理边界,更是部门、机构和责任之间的边界。把资金、资料与责任绑定在题目上,合作才不再是一堆口号,而是一套每天都能运行、每次都能进步的解题机器。
(作者为香港创科发展协会创会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