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服务站/强积金首阶段「全自由行」 12·21推行

2026-10-17 05:15:32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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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积金「全自由行」杀到!特区政府昨日刊宪,指定12月21日落实强积金首阶段「全自由行」。公告将于下周三(21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政府同时提到,惠及其余雇员的次阶段修例草案,拟于明年年中提交立法会。首阶段只适用于2025年5月1日或之后入职或转职的雇员,次阶段将涵盖所有雇员。

雇主供款累算权益可转移

根据修订规例,在2025年5月1日或之后入职的雇员(新聘雇员),可选择在每个公历年内一次,或在累算权益转出的强积金计划管限规则容许的情况下,在每个公历年内多于一次,将现职工作的雇主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全数,从雇主参加的强积金计划供款账户,转移至他们自选的强积金计划个人账户。以往,雇员只能转移自己供款部分,雇主供款部分则锁死在雇主选择的计划内。新安排下,新聘雇员可将雇主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全数转移,变相全面掌控强积金投资组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随着首阶段「全自由行」实施,政府已兑现2026年施政报告关于在年内落实措施的承诺。他指,此举将加强新聘雇员对其强积金权益的管控,鼓励他们更积极管理强积金投资、促进市场竞争,以及创造进一步减费的空间。

至于惠及其余雇员的次阶段「全自由行」,许正宇称政府正拟备相关立法建议,并将于2027年年中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立法会已于2025年9月26日通过《修订规例》,为首阶段「全自由行」提供法律基础,实施日期则透过宪报公告公布。

市场预期,随着雇员可自由选择强积金计划,受托人将更积极降低收费及提升基金表现,以吸引客户。许正宇提到,首阶段「全自由行」将促进市场竞争,并创造进一步减费空间。长远而言,次阶段涵盖所有雇员后,市场竞争将更激烈,对整体强积金制度及雇员退休保障均有正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