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长视角/保护受害投资者 须「精准追责」\陈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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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百道被暂停交易,表面上是单一上市公司的事件,实则把香港新股市场一个更基础的问题摆上桌面:IPO认购需求是否真实。香港证监会指茶百道首次公开招股可能曾被人为操纵,并就涉嫌IPO欺诈计划对两个集团采取行动,相关资产限制金额合计逾46亿港元,其中涉及孙然及8家公司的限制达43.79亿港元,创同类案件新高。
及时保全真正责任人资产
事件同时涉及拨康视云及天聚地合,说明监管关注的并非某一家公司的经营好坏,而是发行、配售及交易环节的廉洁底线。
从公开资料看,茶百道上市时香港公开发售仅约0.5倍认购,国际配售略为超额,却出现承配人高度集中、少数承配人承接大额股份的异象。若部分IPO所得款项透过未披露协议转出,再以所谓金融产品投资名义回流至主要承配人或其关联人士,市场所见的「需求」便可能并非真实投资者以自有资金承担风险所形成的需求。这将扭曲价格发现,误导投资者对市场需求及证券价值的判断,损害市场公信力。
必须强调,停牌是预防及市场保护措施,并不等于监管机构已认定上市公司违法。最终事实与责任仍须经调查及司法程序确认。然而,上市公司不能仅以「不知情」排除自身责任;责任认定应取决于谁设计、批准、受益及隐瞒相关安排,并沿资金链穿透至发行人、控股股东、承销商、配售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监管亦应及时保全真正责任人的资产,避免调查完成时违法所得已被转移。
追究恶意造假实际受益人
对投资者而言,冻结资产、罚款、停牌以至除牌,均不等于赔偿。香港下一阶段需要补上的,是更完整的「精准追责、资产追偿、投资者赔偿、企业修复、分层退出」机制。对于恶意造假或操纵发行的大股东及管理人员,应把责任穿透到具体自然人及实际受益人;对于无过错股东,则不应让其独自承担特定责任人的违法成本。与此同时,若企业仍有真实业务、资产及持续经营价值,应研究透过更换责任管理层、重组董事会、追回资产及市场化重整恢复上市条件,而非简单以停牌或除牌替代追责。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竞争的不仅是上市公司数量及融资额,更是全球投资者对规则执行、程序公义及监管可预期性的信任。发行节奏可以提速,但廉洁底线不能让步;市场风险可由投资者承担,欺诈成本却不应由投资者独自承受。停牌可以阻止新的伤害,除牌可以清理市场,但两者都不能代替对责任人的追究,更不能代替对受害投资者的实际救济。唯有把「谁造成损失、谁承担责任、受害者如何获得救济」回答清楚,投资者保护才不会停留于口号。
(作者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