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资产申报条例明年实施

2026-11-05 05:15:38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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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立法会昨日通过《2026年税务(修订)(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及经修订的共同汇报标准)条例草案》,为香港实施加密资产交易税务资料自动交换制度提供法律基础。新框架将于明年起实施,税务局则于2028年开始与海外伙伴交换相关资料,以提升税务透明度及打击跨境逃税。

特区政府表示,因应数字资产市场近年急速发展,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经合组织)于2023年公布加密资产申报框架,让参与的税务管辖区每年自动交换加密资产交易相关税务资料,同时修订原有共同汇报标准,将数字财务产品纳入涵盖范围,并优化申报及尽职审查安排。

与国际接轨 提升市场信心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实施自动交换税务资料的最新国际标准,对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和商业中心的声誉至关重要。他指出,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助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财务机构及数字资产用户建立信心,支持业界在港营运及作长期投资。

根据新安排,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将于2027年起实施,相关服务提供者须收集框架指定的资料,供税务局自2028年起与伙伴税务管辖区自动交换。至于经修订的共同汇报标准,将于2028年实施,税务局于2029年起按新标准交换财务账户资料。

香港将按照互惠原则,并在确保资料保密及安全的前提下,与合适伙伴进行资料交换。为协助业界适应新规定,税务局将发布相关指引,并已成立专责小组,提供技术支援及解答查询。

事实上,香港自2018年起已按经合组织制定的共同汇报标准,与伙伴税务管辖区每年自动交换财务账户资料,协助税务当局侦查及打击跨境逃税。新框架将相关机制进一步扩展至加密资产交易。

另一方面,政府近年亦持续完善数字资产监管制度,包括去年8月实施《稳定币条例》,引入法币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并推进虚拟资产交易及托管等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安排。今次税务修例则进一步配合国际税务透明度要求,完善香港数字资产市场的规管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