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议员履职表现须综合评判

2026-08-05 05: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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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王蕙如、杨啸川报道:有报章日前统计报道现届立法会上任7个月以来的议员发言次数,称有部分议员在委员会零发言。立法会主席李慧琼近日撰文,反驳有关报道未有全面反映立法会实际运作,认为将会议发言次数视为评核议员表现的重要指标,容易令公众误解部分议员的表现。多位学者接受《大公报》访问时表示认同,认为发言次数仅为履职参考指标,须结合议员整体服务、政策建议等进行综合评判。

李慧琼日前在报章撰文指出,有关报道隐然将会议发言次数视为评核今届议员表现的重要指标,认为未有全面反映立法会实际运作,容易令公众误解部分议员的表现。她表示,议员在会议上是否发言、发言次数多寡,往往基于不同考量,又引述报道中已有议员解释称「不想重复他人论点」、反对「为刷发言而重复发表意见」等。

开办办事处数量历届之冠

李慧琼强调,将每位议员视为独立「发言个体」进行统计,容易忽略立法会内部政党分工、党团协作的现实。具政党背景的议员,在大会及委员会会议上经常透过分工,由不同成员就不同范畴提问或发言,以免内容重复。这种分工协作不仅是议会常态,更是提升议事效率的合情合理安排,减少消耗宝贵的议会时间及资源。她又提到《议事规则》亦不鼓励议员重复发言。

李慧琼续指出,议员日常须会见许多持份者及市民,处理大量求助及申诉个案,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出席各类官方、业界及社区活动等等。这些「看不见的工作」,其繁重程度「比荧光幕上看得见的会议讨论有过之而无不及」。

她又透露,今届议员已开设227间地区或业界办事处,是历届之冠。同时,所有议员已开设网上社交平台专页。

李慧琼强调,议员发声之价值,应重质素而非次数,相信衡量议员乃至整体立法会表现最客观的准则,应是「代议」与「监督」的实效,包括能否提出贴地可行的政策建议,推动政府改善施政及解决市民急难愁盼的问题。

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指出,发言次数是立法会议员履职表现的指标之一,但并非唯一指标。发言质量,包括能否准确反映社情民意及对解决问题和改善施政有利,亦应考虑在内。

刘兆佳认为,对立法会议员表现需要综合评估,除发言次数和质量外,亦要看其出席率以及其在审议法案、协助市民解决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调查研究问题、反映地区和社会团体意见、联系政府与市民、提升特区治理效能、驳斥敌对势力对香港的恶意中伤等方面的工作表现。

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谭耀宗认为,以议员会议发言次数作为评判履职的标准并不全面,评价议员更应看重发言内容,能否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才是关键。他举例小组委员会发言有先后顺序,同类问题重复提问不被允许,因此发言次数无法真实反映履职水平。

谭耀宗续指,议员职责各有侧重,地区发生事件时通常是地区直选议员发声,涉及专业领域的事件则是功能界别议员的履职赛道。故评判议员,不能只看出镜多少,亦要结合其议会工作与基层服务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