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你知/全球各地公民身份法律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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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公民权又称「属地主义」,即根据出生地授予公民身份。目前,包括美国在内全球约30个国家和地区遵循该原则,主要集中在美洲。在亚洲、欧洲等地区,很多国家遵循「属人主义」,子女的国籍主要取决于父母的国籍。另一些国家则采取混合政策。
随着移民潮和「生育旅游」问题的出现,出生公民权被不断收紧。印度曾允许任何在其国土上出生的人自动获得公民身份,但为减少孟加拉非法移民而修改政策。2004年12月起,只有父母中至少一方为印度公民且另一方不是非法移民,子女才能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爱尔兰曾是欧洲最后一个无条件实施「属地主义」的国家,但在2004年6月的公投中,79%的选民要求父母至少一方为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法短期居民,子女才能获得公民身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