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长者友善楼宇强制规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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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莫思年报道:随着香港人口高龄化,为鼓励居家安老,发展局局长宁汉豪昨日在网志表示,政府以「强制性规定」及「鼓励性设计」双管齐下推动长者友善楼宇,其中强制性规定已于本月1日生效,标志着本港在长者友善楼宇设计上迈出重要一步。
屋宇署屋宇测量师何昆谕介绍,新修订的16项强制性规定中,包括13项适用于住宅楼宇、商业楼宇和商住等综合用途楼宇的公用地方,及3项适用于私人住宅单位。公用地方方面,规定楼宇其中一个主要入口须设有自动门、提升通道的室内照明度、通道地面须防滑等;私人住宅单位则要求主要入口提供较阔的门与降低门槛,浴室及厨房地面须具备防滑功能。新规例适用于生效日后呈交图则或展开的建筑工程。
另外,政府亦引入28项鼓励性设计,大部分可获豁免计算上盖面积及总楼面面积,不受10%总楼面面积上限的限制,以减轻发展商为配合设计可能需要的额外成本。当局亦与业界合作推出自愿性「长者友善楼宇」认证计划,鼓励业界采用长者友善楼宇设计的建议作业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