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障/医生倡精神科治疗逐步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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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不少自愿医保计划未将精神科检查、治疗和辅导费用纳入保障范围,仅住院患者能索偿,业界认为潜在索偿人数和精神健康问题涉及范围难以预计。有医生建议参考海外做法逐步将精神科治疗纳入保障,亦可同步制定疾病范畴、赔偿上限及专科医生评估机制,以控制风险。
国际专业保险咨询协会会长罗少雄向《大公报》表示,不少本地保险公司忧虑精神健康治疗涉及的潜在索偿人数和疾病范围会超出预期,「压力大也可能去求医」。此外,倘若将更多精神治疗纳入保障范畴,相应保费亦会增加,不少市民未必愿意为此支付费用,从而选购其他更便宜的医保计划,因此不少公司认为从市场角度判断并不划算。
香港情绪健康学会会长林美玲医生指出,不将精神科检查和治疗费用纳入医保,反而可能令保险公司承担更大开支。她解释,约七成焦虑、抑郁患者会出现躯体化症状,以头晕、头痛、心跳加速等身体不适形式表现。医保受保人为了能索偿,「不停看不同的专科医生,其实保险公司会浪费很多钱在一些不必要的检查上。」若精神科获纳入保障,患者能及早获得适切治疗,反而可减少不必要的身体检查支出。
对于业界忧虑索偿失控,罗少雄建议限定疾病范畴及赔偿金额上限。林美玲则建议,赔偿须以精神科专科医生的书面诊断为依据,医生若伪造诊断可被除牌,此机制本身具备监管作用。她亦建议设立合理定额上限,例如每年数千元,与牙科保障模式相若。\大公报记者 姚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