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法院体系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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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规模
1984年以来,中国先后设立11家海事法院,下设42个派出法庭,管辖区域覆盖中国管辖的全部海域以及长江、珠江、松花江等通海可航水域。首批设立的海事法院是上海、天津、青岛、大连、广州、武汉6家。
运行情况
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海事审判机构最多、最完善,审理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类型最丰富的国家。中国三级海事审判机构累计收案50余万件,其中涉外案件超过8万件,涉及巴哈马、美国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受案类型
受案类型从18种增加到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海商合同纠纷案件、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关纠纷案件、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海事行政案件、海事特别程序案件六大类共108种类型案件。
审判实践
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批具有规则意义、国际影响重大、推动法治进程的典型案例。6件案件分别入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案例库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
来源:《人民法治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