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界: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 「支联会」煽动颠覆罪成 罪有应得

2026-08-24 05:15:07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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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原讼法庭上周就「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作出裁决。「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而何俊仁早前已承认控罪并被裁定罪成。法庭押后案件至8月28日以听取求情。多名政界人士指出,「支联会」自成立以来,其根本主张和目标就是要结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推翻宪法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相关被告仍然未有停止煽动颠覆的行为,如今被判罪成,罪有应得!\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沈豪杰表示,裁决书明确反驳了辩方声称宪法必须透过加入基本法附件三才能引进本港的错误观点,并强调基本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声明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因此国家的宪法也是香港特区的宪法及本地法律的根基。法庭的深刻论述,彻底粉碎了企图将香港特区宪政架构凌驾于国家主权之上的政治图谋,有力地巩固了「一国两制」的法理底座。此次裁决的另一核心亮点,在于对「国家根本制度」的精准解读与坚决护航。法庭确认,根据宪法第一条的明文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而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法庭指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领导地位是现行宪法所确立和保证的,并不存在西方式政党轮替的可能性。

国安法实施后仍拒绝临崖勒马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李圣泼表示,在判词中,原讼法庭清晰地指出,法庭信纳控方已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支联会」五大纲领包含针对中国共产党,其目的是要结束它在宪法下的领导地位,带有「推翻」和「破坏」意思,所以裁定众被告均意图及相信若受唆使者按照他们的唆使行事,会使用非法手段,并且是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不论政治立场、理念,任何人不应以集会、表达意见为由,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从成立至今,「支联会」打着反中乱港甚至颠覆中央的旗帜,煽动他人包括青年加入反中乱港行列。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相关被告仍然未有停止煽动颠覆的行为,如今被判罪成,罪有应得!

立法会议员李镇强表示,「支联会」自成立以来,一直高举所谓的纲领,目的就是要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宪法,即使在香港国安法生效之后,支联会仍然继续举办各项公开活动,包括试图举办非法集会、以口号煽动市民作出所谓的「抗争」、发布刊物或者网上的内容等,目的只是为了制造对立和撕裂,从而去颠覆国家政权、推翻或者破坏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相关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香港国安法所订定的罪行。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所作出的裁决,不受任何干涉,绝无任何政治考虑,彰显了法律的公义。他强调,高水平安全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深信在香港国安法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共同构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屏障下,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必将行稳致远,迎来更加繁荣稳定的未来。

立法会议员邓飞表示,回顾「支联会」过往的活动轨迹,该组织长期宣扬违背国家宪制秩序的主张,勾结外部势力,乞求外部势力干预香港内部事务,甚至推动外部对香港实施制裁。即使香港国安法生效之后,该组织依旧没有收敛,持续散播相关言论,煽动他人以非法手段挑战国家政权,触碰香港国安法的红线。即使该组织已经宣告解散,但组织解散不等于罪责消失,违法犯罪事实不会随着组织解体而一笔勾销,相关法律责任仍然需要承担,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他强调,合法表达意见受到法律保护,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已经不属于正常意见表达,属于刑事犯罪,这在世界各个司法管辖区都有一致的法律逻辑。法庭本次裁决,依据证据、依照法律作出判断,是独立公正司法的体现,充分尊重司法程序与证据原则,并非打压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