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不建议就北都界线引入灵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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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肖泓宇报道:立法会《北部都会区发展条例草案》委员会昨日举行第四次会议,继续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有议员关注会否有灵活机制处理并非完全位于北都界线之内的发展项目。发展局表示,要维持条文清晰度,不建议就北都界线引入灵活机制,相信发展商会因应情况,自行调整发展项目。
特区政府提出在北都范围精简城市规划审批程序。议员吴英鹏关注,若有土地或建筑物因道路或河流分割,导致建筑物有部分超出北都界线,令整幅土地被排除在精简规划程序以外,造成执行困难或不公,并关注当局会否有灵活机制处理相关发展项目。议员郭芙蓉关注,若有项目横跨元朗与屯门,导致项目部分位于北都图则之外,能否享受精简程序。
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何珮玲表示,政府已将41张分区计划大纲图纳入北都范围,包括洪水桥大纲图及其涵盖的屯门小部分地方,只要整个项目位于相关图则内,就可使用精简程序。政府希望维持条文清晰度,因此不建议引入灵活机制,并相信发展商会因应政府规定调整项目。
议员梁美芬关注,北都涵盖海陆空三大范畴,质询草案只着重土地是否足够。何珮玲回应指,天空及低空经济等规管属全港性政策,相关法例修订会以全港适用为原则,毋须放在北都专属法例中处理,承诺会在日后解说时说明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