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陈克勤:政府方案「情理法」兼备 宏福苑业主宜限期前接受收购免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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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向宏福苑业主提出的业权收购及安置方案,将于下周一(31日)截止申请,全部1984户中,现已有94.7%业主签署同意,惟仍有约100户未交回信件。
行政会议成员、新界东北立法会议员陈克勤昨日接受《大公报》专访时表示,政府的收购方案已经是「情理法」兼备,呼吁未回复的业主仔细考虑,积极看待现有收购方案,把握最后一星期机会尽快回复。他提醒,若最终要立法收回业权,业主只可获市值补偿,并失去全部特惠安置条件。\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现时距离截止申请日期只余六天,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早前表示,8月31日的期限是「严肃的时间线」,不会延期,也不会调高收购价。
8·31截止不会延期
陈克勤接受《大公报》访问时指出,政府已多次表明8月31日是最终截止日期,无法延期,因一旦延期将会影响后续的业主拣楼、法律文件签署、银行过数及贷款审批等一系列工作,对已签约的绝大多数业主极不公平。他强调,政府已给予充分时间,并由「解说专队」进行解说,业主不应以「未清楚」或「未想好」为由而要求延期。
不过,陈克勤补充,若涉及极特殊情况,例如文件因火灾烧毁、亲属身处外地未能赶回等,他相信政府会酌情处理,重申政府安置方案已「情理法」兼备。但他明言,纯粹抱观望心态或「唔想签住」的业主,将不会获得额外通融。
不参与收购「最蚀底」
被问及若最终仍有单位拒绝出售,政府会否立法收回业权,陈克勤承认,政府需先修订相关法律以取得支撑,但这对业主而言将是「最坏情况」。他解释,一旦启动强制收回,赔偿只能按市值计算,而该批单位现时市值「一定低过政府提出的收购价」。他直言,理性计算下,不参与收购「一定最蚀底」。被问到如果有业主提出司法覆核,他相信政府在情理法上已做好充足准备。
对于部分业主仍抱「原址重建」的期望,陈克勤重申此路不可行。他指出,重建需时极长,动辄八至十年,不少灾民根本等不起;且涉及复杂法律及重建程序,政府早已说明困难重重。他认为,既然95%业主已接纳现有方案,若再纠缠原址重建并不实际,「无一个方案是100%居民都开心,只能够拣最多人接受的方案,而这个方案已经摆在眼前。」
陈克勤强调,政府的收购方案已经是「情理法」兼备,政府亦不会再调整价格或增加优惠,因涉及公帑运用,政府及社会各界均十分谨慎。他呼吁仍未交回表格的大约100户业主,从自身利益及安置进度出发,把握最后一星期,尽快签署及交回「接受收购建议信件」。他重申,现有「楼换楼」或现金补偿方案已属合理,期望余下业主能理性抉择,以免错失良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