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限期届满将按市场机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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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戴静文报道:房屋局昨日提醒大埔宏福苑A至H八座的业主,如接受政府的收购建议,必须于8月31日(下周一)下午五时正或之前,签署及交回「接受收购建议信件」。发言人表示,政府在处理宏福苑长远居住安排方案时一直采取「以情为先」的原则;政府亦不排除最后需要透过立法方式处理尚未出售的单位业权。
房屋局表示,宏福苑业主可使用随附于「收购建议信件」的回邮信封,以邮寄、专人送递或速递方式,把已签妥的「接受收购建议信件」交回在何文田的香港房屋委员会总部。如业主选择邮寄方式,截止日期会以邮戳为准,所以业主务必要在8月31日截邮时间前投寄,以确保信件盖上8月31日的邮戳。业主亦可选择于8月31日下午5时或之前,亲自交回位于上址的收集箱,或交予负责其个案的「解说专队」成员。
「解说专队」持续与业主沟通
房屋局发言人表示,宏福苑火灾规模之大、影响之深,是香港前所未有的。为这个「特别中的特别」个案所作的安排,不会构成先例。因此,现时的收购价比香港测量师学会根据宏福苑火灾前的市场成交价高出约三成,以期令宏福苑业主有能力重置长远居所。从收购数字反映,绝大多数业主欢迎政府提出的方案。发言人说,在长远方案限期届满后,尚未出售的业权将回到市场机制处理,业主难免要承担不在限期前出售其单位的风险。政府亦不排除最后需要透过立法方式处理尚未出售的单位业权。
政府已预留房委会、香港房屋协会合共10个发展项目内超过4400个单位,供已向政府出售宏福苑单位业权的业主选购或「楼换楼」。
「特设销售计划」的选楼先后次序,将按政府接获业主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第一批截止日期为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8月31日。同一批次内的申请者则依据搅珠结果排列选楼次序。「特设销售计划」将于9月搅珠及开始选楼。
房屋局表示,由局方统筹的「解说专队」会持续与宏福苑业主沟通。若业主有任何查询,可联络负责他们个案的「解说专队」职员,或致电热线2129 8133。业主亦可浏览及查阅宏福苑长远居住安排方案专题网站(www.hb.gov.hk/wfc)了解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