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外佣用雇主资料借钱 私隐署发警告信 团体倡入境处禁有关外佣再来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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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外佣擅用雇主个人资料借贷的情况越来越多,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昨日公布三宗外佣借钱个案,涉及擅用雇主的电话、地址等个人资料,有外佣曾向四间财务机构借钱后「走佬」不还钱,连累雇主在一日内收到四次追债电话及讯息。公署已向三名外佣发出警告信,三人亦已被雇主辞退。
有外佣雇主团体认为,由私隐专员公署发出警告信的阻吓力不足,认为可商讨在劳工处雇佣合约内,列明不得擅用雇主个人资料作非雇佣关系的用途。有团体建议雇主可去信入境处,说明外佣因泄露私隐而被辞退的原因,以供入境处日后综合考虑是否准许有关外佣再来香港工作。\大公报记者 王亚毛
私隐专员公署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已接获21宗有关外佣不当使用及披露雇主个人资料予财务机构的查询及投诉,超过去年全年总数(见表)。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表示,近年公署接获的查询及投诉数字呈上升趋势,她欢迎政府本月起加强规管持牌放债人的措施,相信在新措施帮助下,下半年投诉数字料会减少。
雇主一日收四次追数滋扰
公署昨日公布去年、今年1月及5月发生的三宗投诉个案,均涉及雇主投诉外佣在受雇期间向财务机构申请贷款,且泄露雇主的姓名、住址及电话号码等个人资料,其后因外佣持续拖欠还款,雇主收到财务机构的电话或短讯。其中两宗个案,财务机构向雇主发出WhatsApp讯息及电话,要求提醒外佣还款,威胁若限期前未还款便派员上门追债。有一名外佣曾向四间财务机构贷款,其中一间机构于同一日内,先后四次致电及发送讯息予雇主要求还款。
公署认为,三名涉事外佣在未取得雇主自愿给予的明示同意下,将雇主个人资料用于雇佣关系事宜外的新目的,违反《私隐条例》规定,私隐专员已向涉事外佣发出警告信。至于阻吓力是否足够,钟丽玲表示,「外佣已将资料给予财务公司,就算发『执行通知』,都很难说将整件事还原。相关外佣之后亦已被雇主辞退及离开了香港,事后这些财务公司,没有再找这3宗个案的雇主。」有关外佣已通知相关的境外财务公司,贷款事宜与雇主无关,财务公司其后也未再联络雇主。
钟丽玲称,希望透过公开个案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提醒外佣不应滥用雇主的个人资料。公署提醒雇主,若外佣要求签署一些文件,应看清楚内容,以保障私隐。
雇主团体促合约加限制条款
国际家政服务业持续发展联会会长林夏瑶向大公报记者表示,现时外佣网上及海外借贷情况普遍,部分人会偷拍雇主的信件,取得雇主的手提电话等私人资料,最后导致雇主遭受电话、信件,甚至上门滋扰,有雇主家中的长者及小童更受到惊吓。她透露,有中小型中介曾反映,曾经一周内出现三宗外佣借贷后「走佬」的情况。
林夏瑶认为,私隐专员公署仅发出警告信的阻吓力不足,她认为可讨论在雇主与外佣签署的劳工处雇佣合约内,列明不得擅用雇主个人资料作非雇佣关系的用途;她亦建议可参考新加坡的方式,由政府牵头设立官方的外佣资料库,记录外佣过往转工次数、任职时长等,供雇主参考。
香港家庭佣工雇主协会主席容马珊儿向大公报记者表示,建议雇主若解雇泄露私隐的外佣,可去信入境处,清楚说明解雇原因,例如泄露家庭私隐、造成家庭生活受滋扰等,留下正式纪录,日后若该名外佣望返港工作,入境处可综合档案纪录考虑是否准许有关外佣再入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