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资港仲裁」 高效化解粤港跨境商事纠纷

2026-08-27 05:16:26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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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敖敏辉广州报道:8月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涉及跨境破产司法协助、跨境婚姻家庭、区际管辖权冲突、跨境委托理财、涉港澳裁判认可和执行等内容。据统计,2023年至2026年6月,大湾区内地九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86.2万件,其中涉港澳案件8.1万件,约占全国三分之二;办结与港澳相互委托送达、调查取证案件4584件,审结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民商事判决案件376件;首创授权见证通、域外法查明平台、港澳特邀调解等10余项改革创新成果获全国推广。

此次共发布10个案例,其中多个案例系全国首案或实践探索。在其中一个典型案件中,上某公司及陈某签函确认,将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争议提交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仲裁解决,仲裁地为香港。因陈某未履行保证责任,上某公司向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作出仲裁裁决,裁决陈某支付价款、违约金等。因陈某未主动履行该仲裁裁决,为获得仲裁裁决在我国内地的执行力,上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该香港仲裁裁决。深圳中院根据最高法此前相关批复文件,裁定认可和执行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作出的仲裁裁决。

广东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为全国首宗认可和执行「港资港仲裁」裁决案件。法院首次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登记设立的香港、澳门投资企业协议选择港澳法律为合同适用法律或者协议约定港澳为仲裁地效力问题的批覆》作出裁定,标志着「港资港仲裁」机制取得实质性进展,为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提供创新范例。

此外,在某建设总公司破产清算司法协助案中,法院探索出的内地非试点地区法院申请香港法院跨境破产协助成功经验,有力推动完善内地与香港法院跨境破产认可和协助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