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原书记蒋超良 受贿7.46亿被判死缓

2026-08-29 10:07:51 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报讯】综合中通社、中新社报道:8月2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北省委原书记蒋超良受贿案,对被告人蒋超良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公开资料显示,蒋超良1957年生,2014年任吉林省省长,2016年任湖北省委书记至2020年2月卸任,2021年任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5年2月,官方通报其被查。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贪婪腐化、恣意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和家族式腐败」等。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5年,被告人蒋超良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综合计划部主任,交通银行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吉林省省长,湖北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审批、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6亿余元。

据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蒋超良当庭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