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收购方案明届满 房屋局吁业主尽快交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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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大埔宏福苑业主接受政府收购业权方案的期限,将于明日(31日)届满。房屋局发言人昨日提醒尚未作出决定的业主,如欲接受政府的收购建议,把握机会于限期届满当日下午五时或之前,签署及交回「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确认向政府出售业权的意向。
业主可将已签署的「接受收购建议信件」交予负责其个案的「解说专队」成员,亦可使用随附于「收购建议信件」的回邮信封,以邮寄、专人送递或速递方式,把已签妥的「接受收购建议信件」交回房屋局(地址:九龙何文田佛光街33号香港房屋委员会总部2座1楼)。
房屋局称,如业主选择邮寄方式,截止日期会以邮戳为准,所以业主务必要在8月31日截邮时间前投寄,以确保信件盖上8月31日的邮戳。业主亦可选择于8月31日下午五时或之前,亲自交回位于上址的收集箱。
房屋局表示,鉴于回复限期将至,局方统筹的「解说专队」正加紧联络尚未回复的业主,以了解其意向并提供所需协助。「解说专队」会持续与宏福苑业主沟通。若业主有任何查询,可联络负责他们个案的「解说专队」职员,或致电热线2129 8133。业主亦可浏览及查阅宏福苑长远居住安排方案专题网站(www.hb.gov.hk/wfc)了解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