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居民瞒拥物业被判囚六周

2026-09-01 05:15:25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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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房屋署发言人昨日表示,一名公屋居民虚报没有物业,涉嫌违反《房屋条例》作出虚假陈述,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监禁。

房署将收回单位

该名公屋住户居于沙田禾𪨶邨,在2025年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时,没有申报拥有香港物业。房屋署调查揭发,该居民于案发时拥有一个位于大埔的住宅物业。

裁判官考虑到案情的严重性及涉及宝贵的公屋资源,判处该名公屋居民监禁六星期,即时执行。房屋署将收回涉案公屋单位。

房屋署提醒所有公屋居民及资助房屋申请人,必须如实申报入息、资产及物业,准确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亦应仔细阅读申报表的内容及填表须知,并按指定的方法计算收入及资产以填写相关资料。房屋署会继续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全方位打击滥用公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