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问题/政府拟规管甜味剂 由10种增至2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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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汽水、糖果到烘焙食品,甜味剂在现代饮食中无处不在。政府昨日就修订《食物内甜味剂规例》展开三个月公众咨询,建议将准许甜味剂的数目,由现时10种增至22种,涵盖常用于香口胶及减糖食品的糖醇、高强度甜味剂「爱德万甜」以及罗汉果提取物,又建议为超过900组指明食物制定甜味剂最高准许含量。政府期望透过修例,加强保障食物安全,增加业界及消费者的选择,同时让本港的甜味剂食安标准与外地接轨,促进食品贸易。
有立法会议员认为,香港作为国际城市,相关规例配合国家及国际标准调整属必然趋势,料对本地食品生产商及进出口商影响不大,修例可为业界使用甜味剂提供更大弹性,促进食品贸易。有学者相信,修订有助提升食物安全及加强保障公众健康,并提醒市民不要以为「低糖」、「少甜」就是健康食品。\大公报记者 曾敏捷 张腾
现代饮食中常用 对标国际
甜味剂属食物添加剂,用以代替糖类提供甜味,须经严格安全评估方可使用。现行《规例》规定,除准许甜味剂外,任何人不得售卖、托付、交付或输入含甜味剂的食物。政府检视后提出的修订建议,主要参考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成立的食品法典委员会所订《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内地标准、本港市民饮食习惯及主要贸易伙伴做法,建议将准许甜味剂由现时10种增加至22种,新增品种包括常用于香口胶及减糖食品的糖醇(多羟醇)、高强度甜味剂爱德万甜及罗汉果提取物等。
另一修订重点是为超过900个指明食物与甜味剂的组合订明最高准许含量,并作相关技术修订,以更有效保障公众健康。政府表示,约八成建议最高准许含量源自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其余两成则源自内地标准,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未有订定环己基氨基磺酸盐和糖精在糖渍水果的最高准许含量,而内地是本港中式糖渍水果的主要供应地,加上中式和西式糖渍水果在性质和加工方面有所不同,故建议把内地对应的最高准许含量纳入修订后的规例。
政府表示,修订除加强食物安全外,扩大准用名单亦能为业界及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令本港标准与外地接轨,有助促进食品贸易。有关建议已获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支持,并于今年6月获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普遍支持。政府计划在完成附属法例立法程序后,设立18个月过渡期,让业界有合理时间适应。
提高生产弹性 有利食品贸易
立法会议员邵家辉昨日向《大公报》表示,香港配合国家及国际标准调整属必然趋势,对本地食品生产商及进出口商影响不大,约一个月前政府已主动与数十名业界代表会面沟通,听取意见后才推出咨询文件,做法值得肯定。他解释,今次修订源于国家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更新,香港必须同步配合,以确保出口产品符合海外要求。他相信修例对香港小型食品生产商影响有限,若业界在个别标准遇上实际困难,政府会一如以往预留合理适应期或作适当微调。
立法会议员何俊贤向《大公报》表示,修例准许甜味剂种类由约10种增至22种,实际上是放宽业界选择、增加生产弹性,有助香港与国际标准接轨,促进食品贸易多元化。他强调香港食安标准一向稳健,今次是基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国家标准更新,经审视确认多种新代糖安全可用后才予以放宽,较以往标准「与时并进」。他相信放宽名单后,本港市面上可供市民选择的食品种类将更多,有利香港发展国际食品贸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