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目标/调整房屋政策 致力解决居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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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居住问题长期困扰市民。董建华在1997年10月发表上任后首份施政报告,就房屋措施订下了三个主要目标,包括每年兴建的公营和私营房屋单位不少于85000个;在十年内,全港七成的家庭可以自置居所;以及把轮候租住公屋的平均时间由6.5年缩短至3年。
董建华说,每年85000个单位是长远的建造房屋目标,目的是增加供应,将楼价降至市民能负担的水平,和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公营房屋。
遇经济逆转 政策调整
然而,政策「生不逢时」,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风暴冲击下,本港楼价大幅下跌,业主楼按负资产宗数不断攀升,拖累整体经济全面逆转,在1998年步入衰退。
董建华于2000年7月发表声明,本港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已经完全改变,他在1998年施政报告明确定下三个目标:政府会致力为所有真正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公屋;弹性处理居屋单位的兴建和出售;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他在声明内表示,「由于97年和98年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在98年的施政报告中,我们相应调整了房屋供应措施。故此,每年兴建八万五个单位这目标不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