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霭仪未被裁行为失当 大律师公会求覆核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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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大律师吴霭仪因参与2019年民阵所谓「8·18流水式集会」,早前被裁定「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判监9个月,缓刑24个月。大律师公会其后接获投诉并转介大律师纪律审裁组跟进,惟审裁组今年6月裁定就吴霭仪的行为失当投诉不成立。大律师公会不服裁决,上月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审裁组的判决。高等法院昨日颁下判词,批出司法覆核申请许可,并将案件排期于11月9日进行聆讯。
司法覆核申请人为大律师公会,拟答辩人为资深大律师郭莎乐、大律师赵芷筠及施丽珊组成的大律师纪律审裁组,利害关系方为大律师吴霭仪。入禀状指,大律师纪律审裁组以大多数裁定投诉不成立原则上犯错,大律师公会作为大律师专业管理者,为履行职责及维护公益,出于原则而申请司法覆核。大律师公会认为吴霭仪在未经批准游行中带头,以疏散计划作为借口辩护,罪责严重,不可接受,尤其是执业大律师理应尊重及维护法治。
大律师公会要求法庭推翻审裁组判决,宣布投诉成立,吴霭仪违反《香港大律师行为守则》,下令审裁组训诫吴霭仪,或发还另一审裁组重新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