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道/大公报记者追踪 卖家可多个地铁站交收 手持烟花非法网售猖獗 藏火灾危机

2026-09-13 05:15:08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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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将至,市面上迎节商品纷纷推出,也有人伺机在网上售卖违禁品。大公报记者近日在多个网上交易平台发现,有人发帖售卖在港禁售的荧光棒及俗称「仙女棒」的手持烟花,大公报记者以顾客身份向卖家查询,并约其交收。对方见面时透露,全港各区都有同伙可安排交收。

有立法会议员指出,烟火在香港是严格受管制的物品,未经验证认可的烟火存在危险,一旦引起火警及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大公报记者 凌豪、张真(文、图)

中秋节气氛渐浓,市面上已陆续出现不同的应节商品。大公报记者近日在多个本地交易平台上发现,有卖家放售荧光棒及「仙女棒」等违禁品,不少帖文标题以「最新产品」或「气氛一流」等字眼招徕。其中一款「最新荧光仙女棒」,更将两者二合为一。商家描述称,商品「可烧超过60秒,烧完还可以当荧光棒玩,气氛一流」,并提供快递及面交服务,面交地点包括中环、太子、钻石山等港铁站等,每一根售35元。

疑走私货每根售35元

大公报记者以顾客身份约对方交收,对方爽快答应,并安排日前于洪水桥一个屋苑楼下交收。卖家为一名中年女子,交易期间,对方表示日后如有需要可以随时联系,又表示有同伙能够在香港各区安排面交,「(其他地点交收)届时会安排其他人手处理」。她见大公报记者不断提出问题,不想扰攘下去,便以准备「赶车北上」为由企图打发记者。大公报记者于是顺势问她货源是否来自内地,她默认地回复一句「低调」后便匆匆离开。大公报记者随后已立即销毁相关物品。

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接受《大公报》访问时指出,有商家在网上兜售荧光棒及烟火等违禁品的行为往往在过时过节前后出现得比较多,市民绝不应贪刺激或贪新鲜而购买。「相信火灾的可怕,市民仍历历在目。加上在香港任何烟火都有严格管制,未认证的烟火更有引起火烛或爆炸等危险。」她估计,这些烟火及荧光棒应该从内地走私而来。又呼吁警方严厉执法,打击这些网上卖违禁品的非法行为。

即弃荧光棒港禁销售

管制即弃塑胶新法例自2024年4月起实施,禁止在港销售即弃荧光棒等非生活必需塑胶产品。环保署至今已至少向7间违规零售商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内地及本地二手平台移除相关产品。至于「仙女棒」,警方明确指出这类烟花物品在香港已禁售,根据《危险品条例》,非法藏有或燃放烟花爆竹,最高可被判罚款2.5万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