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条例》展开咨询 争取明年内完成修订 林定国:巩固香港国际领先仲裁枢纽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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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昨日起就《仲裁条例》(第609章)的拟议法例修订展开为期一个月的持份者咨询,咨询期至10月27日。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昨日在社交平台表示,计划争取在明年内完成修订工作。他指,是次咨询是快速落实香港第一个五年规划及2026年施政报告的具体行动。
律政司决心高效推动政策,持续优化香港仲裁法律框架,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领先仲裁枢纽的地位。\大公报记者 吴俊宏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拟议修订是确保香港仲裁框架紧贴国际最新发展的重要一步。改革以提升速度、便利与终局性、加强保密保障,让仲裁更便利地用于解决各类争议,确保公平及公义,以及尊重当事人自主为核心原则,旨在提升香港作为领先国际仲裁中心的竞争力,吸引更多企业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
涉四范畴 就25项议题提出建议
律政司于2025年10月成立仲裁法律改革工作小组,由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任主席、副司长张国钧任副主席,成员包括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业界专家。工作小组全面审视《仲裁条例》后,就25项议题提出建议。律政司昨日就建议及《仲裁(修订)条例草案》拟稿展开持份者咨询,修订主要分四范畴:(一)速度与便利性;(二)保密性;(三)适用范围;及(四)公平与公义。咨询文件会向法律专业团体、仲裁机构、商会、学术界、银行及财富管理协会,以及仲裁服务商业用户等持份者发出。律政司考虑意见后,计划于2027年初将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争取2027年内完成修订。
倡简化境外紧急济助许可申请
香港法律及争议解决资深专家、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副主席岑君毅向大公报记者表示,本次修订体现香港正不断健全其仲裁法律框架,并始终保持与时并进,对于维持及强化香港作为亚太地区甚至国际仲裁中心的领导地位具有长远的意义。
立法会议员、大律师吴英鹏认为,这次检视紧贴国际仲裁业界发展,是落实「一五规划」及施政报告的具体行动,有助巩固香港作为领先国际仲裁中心的竞争力。他认为,今次拟议修订最应优先处理「紧急仲裁员裁决在港执行」及与内地保全措施的进一步衔接。现行《仲裁条例》第3A部虽已规定紧急济助机制,并允许在原讼法庭许可下强制执行,但实操中跨境执行程序仍存在证明门槛与文件认证耗时问题,未能完全匹配业界最新趋势。据悉,曾有当事人在港申请执行境外紧急仲裁员批出的资产冻结令时,因证明措施属「短期性质」及文件认证耗时,延误数周,增加资产流失风险。
吴英鹏建议,可考虑修订第22B条,简化境外紧急济助许可申请程序,引入电子存档及快速审核,缩短审批时间;同时强化与内地《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对接,让紧急措施更快在两地同步。也可研究完善第三方资助披露要求,平衡透明度与保密性,确保程序公平。
建议包括承认及执行电子裁决
立法会议员、执业大律师范凯杰支持律政司建议,在《仲裁条例》中明确承认及执行电子裁决和电子签署。他指这既顺应科技发展,亦紧贴国际趋势。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今年7月修订《示范法》,明确电子形式的裁决同样属于「裁决」,并建议各缔约方在适用《纽约公约》时,不应仅因裁决属电子形式而拒绝承认或执行。国家2025年9月新修订的《仲裁法》已生效,第十一条订明,仲裁活动可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但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除外;在线仲裁与线下仲裁具同等法律效力。
范凯杰表示,香港《仲裁条例》以《示范法》为蓝本,及早修例与国际接轨,可消除电子裁决在执行上的法律不确定性,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成本,完善香港仲裁友好环境,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商事仲裁优选地的地位。他期望政府与业界共同制订清晰指引,确保电子裁决真确完整、不被篡改,让境外法院执行时更有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