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登记简朴房 何永贤:未补价出租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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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易晓彤报道:大埔宏福苑业主完成签署买卖协议的期限将在下周四届满。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昨日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政策简报会上表示,对于有诚意完成交易、但因突发重病入院等不可控制的原因,未能在期限前签约的业主,当局一定会体谅并尽力协调安排。但若有业主无意再讨论或拒绝签署文件,将被视为不接受收购计划,买卖协议会终止,当局不排除日后要透过立法方式处理。
立法会议员邓家彪表示,有宏福苑业主选择房协粉岭项目或九龙湾盛致苑等较贵项目,印花税达六位数,关注政府可否协助纾缓开支。何永贤表示,政府收购价比市价高三成,已顾及搬屋、装修、律师费及印花税开支;又指收购价足以购买特设销售计划中三分二单位;财政预算案亦已将400万元以下物业印花税减至100元,认为政府已在平衡公帑资源下尽力协助居民。
简朴房条例生效逾半年,何永贤指简朴房登记制度的反应理想,目前共收到73600多个分间单位已递交登记申请。立法会议员庄豪锋关注有居屋单位登记为简朴房,质疑居屋属福利性质,不应牟利。何永贤回应,目前登记的2万多个住宅单位中,居屋占14个属相当少数。她重申未补地价出租居屋属违法;即使已补地价,居屋亦有结构限制,例如普遍采用的「立体厨厕」不可随意拆除,在外墙开窗采光或通风亦受图则限制。
五年规划提出,未来十年出租公屋、资助出售房屋及私楼供应比例为「4:3:3」。何永贤解释,以往中间阶层比例太轻,当局希望逐步增加资助出售房屋比例,保持置业阶梯的流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