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你知/日美地位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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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和美国于1960年签署日美地位协定,规定驻日美军基地的军事人员与文职人员若在「执行公务」期间涉嫌犯罪,驻日美军享有优先司法管辖权;当日本拥有司法管辖权、但疑犯由美方羁押时,美方可在日方正式起诉前保留羁押权。协定对「执行公务」的定义相当模糊,实质上赋予了驻日美军凌驾于日本法律之上的特权。
1995年,一名12岁冲绳女孩在放学路上遭3名美军士兵强奸及殴打。驻日美军最初依据日美地位协定,拒绝将疑犯交给日方,引发大规模反美示威。直至日本法院正式起诉,美方才交出疑犯。
2016年,一名20岁冲绳女子遭驻日美军文职人员杀害,再次引发大规模示威。日本和美国政府随后宣布同意缩小「文职人员」适用范围,但被批评仅具象征性意义。\大公报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