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道/西贡白牌艇横行 非法载客卖海鲜 市民旅客难识别是否持牌 安全成疑

2026-10-13 05:15:22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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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黄金周期间,西贡作为生态游热点,迎来大批旅客。惟大公报记者连日调查发现,西贡码头一带长期存在非法白牌船载客及海上无牌小贩卖海鲜问题。有档口以360元来回接载市民前往浪茄湾,船只仅持第IV类别游乐船牌照,涉嫌违法载客取酬;另有小艇在码头向市民兜售海鲜,并即场㓥鱼。

食环署回复《大公报》查询时表示,今年1月至9月28日在西贡码头一带共进行9次联合行动,仅就船上售卖鲜鱼作出一宗检控;今年1月至8月在西贡一带水域共采取58次特别行动,并与水警联合进行4次针对游乐船只非法载客取酬的「放蛇」行动,提出一宗检控。\大公报记者 凌豪(文) 卢刚昌(图、视频)

大公报记者在西贡码頭髮现,多个租赁船只档口向途人招揽生意。记者佯装顾客询问前往浪茄湾,一名女档主表示可安排快艇来回,每人收费360元,每日两班船,船程约半小时。她声称「在西贡做了十多年,安全没问题,有救生衣」。

旅客盼多宣传持牌游览船

惟记者查阅资料,该类船只通常只领有第IV类别游乐船牌照,法规上只能作私人游乐用途。根据《商船(本地船只)(证明书及牌照事宜)规例》第548D章第6条,游乐船只若按乘客人数收取报酬提供接载服务,即属违法,一旦发生意外,第三者责任保险亦可能失效。条例订明,未获海事处批准而经营载客取酬服务,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两年。

记者在现场访问市民,大部分均不知道有牌与无牌之分,亦不清楚如何查阅名单。市民潘先生表示,曾经乘船游览盐田梓,他希望相关部门提供更多指示。来自深圳的旅客李小姐表示,社交平台得悉西贡码头有船出海游览,但不知道如何选择有牌或无牌的游览船,会担心安全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宣传。

海事处回复《大公报》查询,表示第IV类别船只的船东必须先获海事处批准,方可出租以收取租金或报酬,违者最高可被罚款1万元。处方表示,今年1月至8月在西贡一带水域共采取58次特别行动,包括4次与警方联合「放蛇」行动,提出一宗检控。为方便公众识别,处方已制定获批准出租或载客取酬的第IV类别船只名单,目前约有780只,名单已上载海事处网页并持续更新。

艇家即场㓥鱼 有卫生风险

另外,大公报记者在西贡码頭髮现有多艘小艇向岸上市民贩卖海鲜,艇上放满海鲜,并以长竿鱼网进行现金交易,小贩更即场在艇上㓥鱼。翻查纪录,2026年5月西贡码头岸边曾经出现售卖新鲜海胆的渔船,食环署当时已证实,未曾向西贡区任何船只发出食物业牌照或许可证。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新鲜、冷冻或冷藏鱼类海产属「限制出售食物」,无牌售卖即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区议员促优化跨部门执法

食环署回复《大公报》查询时表示,一直关注西贡码头一带涉嫌无牌贩卖海鲜活动,除日常巡查外,亦定期联同水警和海事处于不同时段进行联合行动。今年1月至9月28日,在西贡码头一带共进行9次联合行动,仅就船上售卖鲜鱼作出一宗检控。署方强调会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检视及调整巡查与执法部署。

西贡区议员方国珊接受《大公报》访问时表示,食环署与海事处的跨部门合作需持续优化,否则问题会持续下去。她指出,食环署不能在海上执法,需依赖海事处及水警,惟海事处的巡查及检控数字偏低。至于海上无牌小贩贩卖海鲜问题,方国珊呼吁市民勿因贪平或贪方便而光顾无牌小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