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艇南下」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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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到港前(网上办理)
1.开设香港海事处电子业务系统(「eBS」)账户
2.到港前30日内:按需要申请「允许在香港水域内航行」+预约锚位或上载泊位证明
3.抵港前30小时:同步申请「自由无疫通行证」、船只「到达前知会」,及提交船员和乘客入境名单
第二步、离开内地水域
4.离开内地水域前4小时:经内地「单一窗口」网上提交资料
5.六个指定口岸办理离境查验:广州南沙客运港口岸、深圳蛇口邮轮母港口岸、深圳机场码头口岸、珠海九洲港口岸、珠海万山港口岸及中山港口岸盛世游艇会码头
第三步、抵港后及离港前
6.抵港后24小时内:透过eBS申请船只到港证+缴费
7.离港前72小时内:透过eBS申请船只出港证+缴费
8.人员出入境:按确认电邮到指定碇泊处,或到入境事务处港口管制组办理
资料来源:海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