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选前频曝贿选案 台检方办案双标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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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据中通社报道:台湾地区「九合一」地方选举临近,各地接连曝出涉嫌贿选案件,涉及蓝绿及无党籍多名参选人。除传统现金买票,贿选手法层出不穷,但检方大量侦办贿选案件过程中,也被外界质疑存在「双重标准」。
传统的现金买票贿选手法依然常见,新竹县峨眉乡两名村长参选人9月涉嫌以每票1000元至3000元现金买票,均遭羁押禁见。
桃园市一名寻求连任的里长以40万元要求竞争对手退选,遭检方起诉并求刑5年。此类俗称「搓汤圆」的行为,试图以金钱诱惑排除竞争对手,是严重的贿选行为。
国民党批评检方「办蓝不办绿」
台湾检方大举侦办贿选案件,办案标准却引发双标争议。中国国民党新北市议员黄永昌送关庙面给选民,日前遭新北地院裁定涉贿选以100万元交保。蓝营指出,民进党籍新北市议员参选人同样送面条,没有遭到检方侦查。
国民党「立委」林思铭14日质疑,检方办案似乎存在「双标问题」,选举造势完毕后,大部分参选人都会提供餐饮,法务部门应该订出具体标准。
争议激烈的是彰化县议长谢典霖家族贿选案,检方认为谢家利用议会公款举办餐会,提供高价餐饮为地方参选人拉票,每名选民获得的利益超过1000元。谢典霖与父亲遭羁押,国民党在彰化本就艰难的选情因此雪上加霜。
《联合报》发表评论指,送礼、餐会等传统人情往来容易陷入灰色地带,司法机关既应严查贿选,也应明确界定标准、加快案件侦办,避免参选人无所适从,更要防止司法沦为选举政治攻防工具。
随着年底选举临近,接连曝光的案件不仅反映台湾地方选举中金钱、人情与资源交换问题,也令查贿尺度及司法公信力再受检视,司法机关一旦出现「双标办案」,对选举的影响恐怕不亚于贿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