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民商事司法文书送达新安排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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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赵一峰报道:政府昨日在宪报刊登与落实《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相关的附属法例,即《2026年高等法院规则(修订)(第2号)规则》、《2026年区域法院规则(修订)(第2号)规则》及《2026年婚姻诉讼(修订)规则》。
明年3‧30实施
上述附属法例将于2027年3月30日实施,进一步提升两地法院就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效率,推动跨境民商事案件及时高效审理。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相关附属法例将增加向在内地人士送达民事法律程序(包括婚姻法律程序)司法文书的方式,推动跨境民商事案件及时高效审理,加强保障内地与香港当事人权益,更好地满足两地日益紧密的社会联系和司法需求。
上述附属法例分别由高等法院规则委员会、区域法院规则委员会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依法订立,将于下星期三(10月21日)提交立法会,以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现行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实施至今超过27年,两地法院就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提出的请求日益增加。为提升两地法院就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效率,律政司与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20日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以完善内地与香港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机制,进一步促进两地法律制度的机制对接和规则衔接。上述附属法例旨在于香港实施《新安排》,而在内地,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就《新安排》的实施发布司法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新安排》于2027年3月30日生效,取代《现行安排》。
政府今年4月已向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介绍《新安排》的签署和落实工作,委员会以及香港律师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的代表普遍欢迎有关签署并支持落实《新安排》。政府亦就有关法院修订规则的拟稿咨询包括两个法律专业团体的相关持份者,并已适当地吸纳其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