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资格/资审会严格把关 14天内公布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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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报名昨日截止,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提名期结束后14天内,在宪报刊登公告,宣布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21年3月11日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决定)设立。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3月30日公布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资审会负责审查并确认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根据特区政府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审查情况,就行政长官候选人、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是否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判断,并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条件的参选人向资审会发出审查意见书。
对资审会根据国安委的审查意见书所作出的候选人资格确认的决定,不得提出诉讼。资审会由行政长官以宪报公告委任,组成包括主席、2至4名官守成员及1至3名非官守成员。主席和官守成员必须由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五)项所指的提名而任命的主要官员担任;而非官守成员须由非公职人员出任。现任主席为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官守成员包括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谢小华;非官守成员为梁爱诗、范徐丽泰及刘遵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