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报告」暴露英方虚伪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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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抹黑香港特区新闻和言论自由
香港事实情况:
新闻和言论自由在香港一直在宪制层面受到基本法的坚实保障。只要不违法,传媒继续享有评论和批评政府施政的自由,全然不受限制。
英方实际做法:
近年英国警方多次以反恐为名拘捕记者,包括最近在莱斯特郡拘捕多名采访支持巴勒斯坦活动的记者,更突显英国当局的所谓维护新闻自由,只是服从于政治需要的双重标准。
2「报告」抹黑香港特区维护国安相关法律
香港事实情况:
香港国安法实施六年多以来,让广大市民生活和经济活动迅速回复正常,营商环境得以恢复并不断提升。香港在《2026年法治指数》的整体排名位于前列位置不变,并继续领先于个别不时无理批评香港法治和人权状况的美西方国家。
英方实际做法:
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英国最少有14部。2026年6月,英国政府提出《国家安全(国家威胁)法案》进一步扩大其执法权力和新增罪行,并以具急切性为理由,要求英国国会以「快速审议」程序立法,结果英国国会仅用一个月便完成三读通过法案。
3「报告」将香港特区执法、检控和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抹黑为「损害权利和自由」
香港事实情况:
香港特区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涉事人士或组织的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所有案件均是严格根据证据和依照法律处理;所有被告均严格按照香港适用法律,并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审讯。
英方实际做法:
2026年截至6月,英国当局根据国家安全和反恐相关法律便拘捕了接近4000人,较去年同期飙升15倍,亦高于过去10年中位数15倍;绝大部分拘捕与示威者支持「巴勒斯坦行动」有关。在刚过去的2026年9月,更有逾50人仅因在集会中和平地高举自制横额以声援「巴勒斯坦行动」、或因穿戴或携带声援「巴勒斯坦行动」的物品而被拘捕,被捕者甚至包括一名94岁的大律师。
4「报告」抹黑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7条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115条发出证明书的机制
香港事实情况:
基于国安事务的本质,行政机关远比法院处于较佳位置作出合适的判断,因此法院会对行政机关就国安事务方面的判断予以尊重,这一项原则也是包括英国在内的世界各地维护国家安全的通则。
英方实际做法:
一宗2003年的英国上议院案例指出:「在英国以及绝大部分国家的宪法下,某项事情是否符合国家安全利益的问题,并不属司法裁决的事项,而是交由行政机关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