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债/「特快批核」招徕 年利率300%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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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年首8个月接获953宗与收债活动有关的刑事罪行,包括刑事毁坏、勒索等。有放债集团以「特快批核」、「免信贷审查」招徕借贷人,借贷时巧立名目抽取借款25%作手续费,实际年利率远超法定48%上限、甚至超过300%,更以淋红油、张贴载有借贷人个人资料的字条等手法非法收数。
警方提醒市民如有借贷需要,应光顾银行或持牌财务公司,切勿轻信非法放债宣传。
抽取25%作手续费
高利贷集团一般透过网上宣传或推销电话接触市民,以「快速批核贷款」、「免信贷报告审查」、「手续简单」等作招徕。借贷人只须到财务公司花十几分钟提供个人资料,即可短时间内获批现金,然而借贷过程中,集团会以手续费、行政费等借口巧立名目扣取贷款金额,更会抽取25%借款作手续费,贷款实际年利率远高于法定最高年利率48%,甚至超过300%。
警方早前接报,有人因债务问题遭电话刑事恐吓,甚至被上门淋红油滋扰。单在过去一星期,警方深水埗警区及新界南总区已展开接连行动,突击搜查多间涉案财务公司并拘捕共40人,行动中检获逾千份借贷文件及数百万元现金,揭发不法集团利用超出法例订明的年利率放债,一年内清洗高达1.6亿元犯罪得益。
警方回复《大公报》查询时表示,一直密切监察非法放债及收债活动,并搜集情报并采取主导行动打击高利贷集团及不良财务中介。同时,警方会积极追查出售银行户口予高利贷集团的人士,并于合适情况下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市民如有任何非法放债或收债活动的相关罪案资料,请向警方举报。
香港执业大律师容海恩指出,如实际利率超逾法定上限,即可能干犯《放债人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10年。\大公报记者 姚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