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府部门有不足与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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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张腾报道: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报告指出,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屋宇署、消防处及劳工处四政府部门,在监管与宏福苑工程相关火警风险的责任和承担上存在不足与缺失,其中ICU须负较大责任。
报告指出,屋宇署与ICU有六大系统性缺失,包括过度依赖专业人士诚信、未确保外墙临时物料受足够规管、未妥善处理投诉等。屋宇署从未审查ICU的强制验楼计划工作,人员未能解释原因,亦未将2023年地盘安全巡查政策告知ICU。屋宇署与ICU在发泡胶板遮盖窗户、棚网快速测试做法上存有分歧,委员会认为,双方均应为沟通失效负同等责任。
报告批评ICU在政策及运作层面均存在缺失,指出宏福苑大维修工程属高风险的全面翻新外墙工程,却被归类为风险较低的小型工程,采用简化监管程序;ICU于工程期间进行巡查,曾事先通知承建商,令承建商有时间换走不合规物料、营造合规假象;棚网阻燃证书仅透过通讯软件提交,ICU未查核实验所资格及批次便全盘接纳,该证书其后证实是伪造。
委员会批评消防处,对楼宇维修工程缺乏危机意识,在多个范畴未能妥善履行其监管责任,包括未能妥善评估与宏福苑工程相关的火警风险及危险,并消除该等风险及危险;以及未能监督宏福苑八幢楼宇消防装置的关闭情况和确保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妥善履行职责。委员会相信,消防处上了沉痛的一课;尽管处方确有缺失,委员会确信公众仍会继续支持和尊敬为保障全港市民生命财产作出无私牺牲与奉献的消防员。而消防处在研讯中,是最合作的部门之一,提供一切所需的书面证供及资料,以助进行必要的调查。
报告亦指出,劳工处主要负责地盘职安健事宜,相对另外三部门,责任较轻,但在处理投诉时仅按本子办事,时任分区职业安全主任林秀青对投诉信的回复不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