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界:修订《建筑物条例》属对症下药

2026-10-30 05:15:14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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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赵一峰、王蕙如报道:政府计划于今年年底前提交《建筑物条例》修订建议,包括将大型楼宇维修独立列为新的工程类别,施工前,专业人士须先提交监工计划书、图则等文件。修例还将分拆验楼及验楼后的工程,并规定两者必须由不同人士负责。业界人士认为,过往不少大维修工程沿用小型工程规范,监督力度不足,修例对行业发展有利。

工程界立法会议员卜国明认为,修例属重要的下游监管改革。他指出,过往不少大维修工程沿用小型工程规范,“即没有地盘监工,没有工程管理这些,什么都没有”,监督力度不足;新规把大型楼宇维修归类为全新工程类别,确保工程在有管理、监工、质量安全下有序进行。他并建议,政府除了增设高层职位,亦要充实前线人员编制,提供足够人手落实改革。

从三方面堵塞漏洞

香港测量师学会副会长及建筑政策小组主席谢志坚认为,今次修例措施直指事故暴露的维修与制度痛点,属对症下药,可从工程分类、监管主体、罚则三方面堵塞漏洞。“这些措施针对事件中暴露的维修及制度痛点,均有对症下药的效果。”谢志坚表示,修订针对维修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包括围标行为及使用不当物料等情况。另外,过往作为小型工程的维修项目,将独立成为新工程类别,以后将按新建工程处理,需要获得屋宇署批准方可开工。

此外,该维修工程类别必须由专业人士及注册承建商负责执行。谢志坚表示,这一改革实质上加强监管,确保维修工程在安全及施工质量上获得保证。

谢志坚又说,修订亦加强了对专业人士及承建商的罚则,以加大阻吓力,确保整个维修工程能在专业人士和承建商的诚信及专业操守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