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消防安全
- 字号
- 放大
- 标准
严控消防装置关闭和失效
•建议修例:主要消防装置关闭由“事后通知”提升为法定的“事前审批”
➝每项审批的关闭期不会超过60日,对逾期者果断执法
•就大型楼宇维修工程与相关部门推行针对性联合巡查
➝如主要消防装置未能有效运作,会发出“停工令”直至装置恢复运作
加强监管承办商
•建议修例:承办商注册由永久改为每5年续期,并引入“适当人选”评估
➝如有违纪并符合公众利益,消防处处长可即时暂停注册
➝要求承办商一律以电子平台递交证书,并以人工智能分析数据,精准调配巡查及执法资源
筑牢楼宇消防安全防线
•建议立法要求物管公司与业主一同成为法定“消防装置责任人”
•设立“消防装置一站式资讯中心”,协助解答业主查询
•研究开发应用程式,如发生火警,可直接向居民手机发出即时警报
推动消防法例改革
•就易于证明及责任清晰的罪行引入定额罚款制度
•加重罚则
如发出虚假消防装置证书,最高罚则由原来罚款5万元➝提升至罚款300万元及监禁3年
•争取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全面提升特大火警应变能力
•包括针对棚网楼等特殊场景,研发灭火及救援战略
•运用人工智能、灭火机械人及电子入口指挥板等先进科技,提升救火效能及消防员安全
全面优化消防安全投诉处理机制
•消防处将充分履行“兜底责任”:凡向消防处投诉并涉及消防安全的个案,会即时指派联络人员跟进
•如投诉属其他部门工作范畴,消防处亦会继续跟进,直至其他部门接手,市民毋须重复投诉
革新消防处组织架构
•设立全新大型火警防控总区,把分散于各总区的相关队伍集中至新总区统一指挥
•新总区会针对高风险场景制订专属应变计划,监察大维修楼宇消防装置关闭情况和管控相关风险,并统筹消防处智能科技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