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全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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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独立审查组,成立“公营房屋楼宇管制组”
•负责加强及聚焦规管所有香港房屋委员会已出售或分拆出售的公共屋邨和资助出售屋苑及相关设施的维修工程
•规管房委会正在兴建的新公营房屋建筑项目(包括出租公屋及资助出售房屋)及没有分拆出售的现有公共屋邨及相关设施
以楼宇项目作规管基础
“公营房屋楼宇管制组”今年11月内正式成立,并实行全新监管制度:
•以每个屋苑维修建筑项目作为基础,宏观统筹和综合处理有关大型维修工程监管,特别是涉及大型维修高风险工程
•每个屋苑进行受《建筑物条例》规管的维修建筑工程时,会设立项目专责团队,综合处理工程事宜
•安排联络专员,主动联系业主立案法团,从居民角度出发,“以人为本”,提供所需协助
加强与屋宇署直接沟通
屋宇署2027年第一季调派一名首长级人员,加入房屋局“公营房屋楼宇管制组”
•就现有公营房屋楼宇的日常工作加强准确、直接及迅速的沟通
•向“公营房屋楼宇管制组”人员提供按屋宇署署长授权执行《建筑物条例》的专业意见,并协助培训有关人员
全力配合《建筑物条例》修订
•房屋局“公营房屋楼宇管制组”会全面落实修订后的《建筑物条例》,严格执行法例要求
•全力配合屋宇署“专责审计监察组”定期审核,确保执法方式及标准与屋宇署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