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跨境腐败法草案将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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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马静北京报道:10月30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记者会上,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将于11月2日至6日在北京举行,反跨境腐败法草案拟提请二次审议。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修改,增加规定加强对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的保护。
有利引导出海企业依法廉洁经营
今年8月,反跨境腐败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
草案共六章四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我国反跨境腐败工作的原则、范围和主张;明确反跨境腐败工作机制和职责;强化案件办理和国际合作;明确企业廉洁合规义务;明确法律责任。
黄海华介绍,2026年8月28日至9月26日,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在中国人大网收到268人次提出的1263条意见,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收到14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35条意见,1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收到1000余条意见,收到群众来信5封。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充实反跨境腐败工作的原则,明确反跨境腐败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遵守法定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权”;二是增加规定加强对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的保护;三是明确从事跨境经营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根据企业规模、业务范围、风险防控等因素,合理设置廉洁合规管理部门或者人员。
该法律将填补我国反跨境腐败领域的立法空白。法治日报报道指出,目前,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海外资产规模快速扩大,营造廉洁营商环境对我国持续扩大贸易规模、支持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制定反跨境腐败法,有利于引导走出去企业依法、合规、廉洁经营。

